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红色经典歌曲传唱活动的意见》、市直机关工委渝机工委[2008]77号文件要求和况由志常务副书记8月18日以来连续召开的组建重庆市直属机关合唱团工作会议精神,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开展红歌传唱活动。刘伟局长、陈元春副局长和董宁副巡视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红歌传唱活动,要求深入开展红歌传唱活动,用红歌精神鼓舞人心,增强士气,进一步推动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定方案。及时拟定和完善了以我局合唱队为班底组建市直机关合唱团的活动方案。该方案明确了目标定位、职责分工,把红歌传唱活动提到了传递革命精神、丰富机关干部精神文化活动的政治高度,要求全局上下给予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地深入开展红歌传唱活动。
二是勤训练。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红歌传唱的日常训练,要求全局职工处理好工作与训练的关系,认真参加日常训练。日常训练采取严格的考勤制度,每周三、五利用午间休息和下午下班时间聘请了专业教师定时开展训练。并在每天工间操、午饭后都反复播放歌曲,让广大干部职工熟悉。
三是强骨干。认真抓好音乐骨干的培训工作。我局在全局范围内选取了十多名有一定音乐基础的同志作为指挥、领唱的候选人,聘请专业教师予以指导,进一步提高他们的音乐素养和指挥、演唱水平。并确定了声部长,并采用传、帮、带等方式重点辅导基础较差的同志,层层抓好训练工作。
在整个红歌传唱活动中,市财政局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全局干部职工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有力地引导了红歌传唱活动的积极开展。全局干部积极出谋划策,认真负责利用休息时间积极参加排练,体现出了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财政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