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 农村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
妇女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广大农村妇女勤劳智慧、富有创造精神和积极性,是一支伟大的人力资源。是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主力军,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依靠群体。当前,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变迁和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已出现“ 男工女耕”现象。农村妇女已托起农业生产的“半壁江山”。农村妇女在农村物质文明建设中承担着繁重的任务,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建设,促进家庭和社会稳定等方面也担当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如果没有农村妇女的积极参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是无法想象的。农村妇女是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 半边天”。
(二) 农村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农村妇女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农业作为农村的主业,是农村繁荣和农民富裕的基本依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在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我国农村改革二十多年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农业的现代化建设,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但最终取决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科技成果的广泛推广与应用。在各级妇联开展的以“ 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为主要内容的“ 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广大妇女在农业发展的各个领域大显身手,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这种力量也越来越显现和突出,这是当前农村妇女劳动力最主要的特点。
2、农村妇女在农村稳定繁荣中的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单单是经济发展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 三农”问题,推动农村走上“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道路,必须体现农村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全面提升。广大农村妇女以女性自身的优势和妻子、母亲的特殊地位,向社会传播文明新风,奉献有益的精神食粮,特别是在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中,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了家庭的稳定,促进了社会进步,进而对农村稳定繁荣作出了贡献。
3、农村妇女在家庭增收中的作用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把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逐渐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准,使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也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广大农村妇女,通过积极参加各种农业实用技术、手工业技术培训、学习,生产技能有了大幅度提高,她们掌握着科技致富的新技术、新工艺,成为“ 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她们劳动收入与家庭收入的比重也连年上升,成为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改善了生活质量,也提高了自己的家庭和社会地位,在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二、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妇女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经济女性化问题突出
随着改革开放、农村产业结构的变迁与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妇女的主体地位通过在农业中的重要作用表现出来。首先,从全国劳动力的行业和职业分布来看,女性劳动力多集中在第一产业内部;其次,80年代以来,农村女性劳动力的绝对数与相对数直线增加,其增长规模和增长速度一直走在农村男性劳动力前面,她们已成为一支在数量上接近男性的农村劳动大军;再次,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大量的农村男性劳动力转向城镇和非农行业,在实际转移过程中,农村女性仅占1/4弱,由于户籍、性别、素质、生育、家务以及土地制度等因素的综合制约,绝大部分农村妇女无法彻底地脱离农村,因而被滞留在农业上。
农村经济女性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业发展所必需的农业劳动力;保障农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从事少量的二、三产业活动,增加家庭收入;照料农村老人与孩子维持农村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获得更多更好的学习、锻炼机会等。
女性化问题更多的表现在负面影响上:①农业女性化将导致农业劳动力的结构性文化水平下降。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女性所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低于男性。农村女性文盲已构成我国文盲的主体。②农业女性化将导致农业劳动的结构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下降。农村户主多是男性,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土地经营、生产决策、技术选择的事情都由户主负责。农村妇女很少获得过关于管理技能和科学技术训练的条件与机会,当大量有能力、懂技术、会管理的男性劳动力出去之后,将导致农业劳动的结构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下降。③农业的“非男化”使得农业生产经营决策与日常管理相分离。大量转移出去的男性劳动力依然是家庭经济的决策者和第一管理者,农村妇女把自己的大量精力投放到农业和日常生活中,却没有相应的农业生产经营决策权力。从总体上看,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对农业生产与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特别是不利于针对变化了的资源和市场条件作出及时有效的选择。④大量农村男子远离家园,不利于对农民子女的教育与培养。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共同配合与协作对抚育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两性分工的必然选择。在“父亲”远离家园从事非农工作的情形下,对孩子的抚育就几乎完全落到了固守家园的“母亲”身上,这在知识上、技术上、能力上尤其是心理上对孩子的教育与培养将因为不完整而造成不利影响。⑤农村男子长期外出造成的夫妻分离,在外工作的男方在经济上占有优势,造成经济地位不平衡。加上双方缺乏必要的交流,这些对农村家庭的稳定构成一定的威胁。
(二)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建设总体比例偏低
妇女从政是妇女人权的回归。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状况不但反映了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素质和水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她们在村委会选举中的地位和角色。
农村妇女对村委会选举和村务富有一定的参与热情和兴趣,但在妇女自身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行为间存在着断裂现象,在选举的参与上明显呈现出参与是浅层性和被动性特征。有学者进行调查,在村委会选举中,主动参选的妇女数量少而且即使参选往往也容易落选。农村妇女选举中的缺失有碍于其社会地位的提高,对基层民主的发展也不利。制约农村妇女参政的因素主要有内外方面的原因:
1. 外在因素
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低下是制约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的主要原因之一。②社会环境的影响。我国农村以男子为中心的传统观念占有很大的比例,性别歧视和偏见是农村妇女社会参与的主要障碍。③ 从夫居是绝大多数农村实行的婚姻迁徙,在这一模式下妇女的社会关系资源贫乏,宗教文化维系力弱给妇女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④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的制度和程序来保障妇女参选参政,因此并未改变妇女在村委会中的弱式地位。
2.内在因素
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偏低也是妇女参政的主要障碍。①我国农村妇女受教育机会不均等,文化素质偏低,这就影响了她们的自身政治素质,制约了其政治参与意识,从而使女性在参政数量上受限制。②女性本身在二千多年男女不平等的重压下,人格素质也形成一些缺陷,如:自卑、自贬、依附、软弱等,参政意识差。③女性特有的生育问题的影响。
(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问题严峻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农嫁女的土地承包权问题。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在当地的土地调节中部分农家女被剥夺了土地承包权或减少土地承包量或是包给质量差的土地。二是农家女的土地征用补偿金分配问题。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部分农家女的土地承包权问题逐步转向土地补偿金分配和今后生活保障的问题。
此外还存在农村妇女人身权受侵害,农村医疗卫生水平较低,农村妇女文化受教育程度、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这些都不利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妇女更好的发展.
三、引领农村妇女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我国农村妇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离不开妇女的参与、妇女的智慧和妇女的创新。能否有效地提高农村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经营管理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千方百计帮助她们增加收入,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也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开展“双学双比”围绕中心工作、协调社会力量、提供有效服务、营造发展环境的妇女工作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为农村妇女发展提供政策、资源、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积极探索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机制和城市带动农村、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宣传、组织、教育、服务妇女的工作优势,广泛发动妇女群众,调动她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她们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整合资源,推动妇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1. 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引领致富
充分发挥农村妇联组织的作用,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为乡村妇联发挥作用提供服务。一是通过推广“妇代会+协会”的模式,大力开展“双培养、双带动”工作,把女能手培养成妇代会干部,把妇代会干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带领妇女增收致富,巩固发展农村基层组织,走脱贫——致富——共富的新路子。二是通过发挥妇联组织的网络优势,依靠各级妇联干部、女科技工作者、女企业家、乡村女能人等骨干队伍,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措施,拓展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服务渠道。三是要充分调动农村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 双学双比活动”,根据市场需求和变化发展一批“妇”字号龙头大户,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农村妇女向农业标准化生产方向发展,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引导农村妇女向现代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发展,向新品种、优良品种调整,还要引导农村妇女发展畜牧业、养殖业,努力在生产发展中创造优异成绩。
2.提高农村妇女的教育水平、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
通过宣传和教育,应重视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同时加强对农村妇女基本文化素质的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对成年妇女可以通过扫盲班,文化提高班来提高其文化素质,对青年妇女主要是抓好九年义务教育。只有教育水平、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得到普遍提高,妇女权益才会有坚实的保障。
3.保障农村妇女健康权利
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完善卫生服务网,做好预防保健的综合服务,重点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预防和减少农村妇女妇科病的发生。创造住院分娩条件,住院分娩确有困难的边远地区,应大力提高消毒接生率。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妇女健康观念,普及健康知识。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提倡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强化夫妻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责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不断完善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保护妇女的健康权利。
4.形成健康文明的精神风貌
建设新农村需要在农村形成文明健康的精神风貌,创造温馨祥和的生活环境和安定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要加强宣传教育以家庭为切入点,营造男女平等的文化环境和氛围,积极推进以家庭美德、家庭文明、家庭环境、家庭平安和家庭经济建设为内容的“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倡导和培养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助人为乐等传统美德以及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科学健康、遵纪守法等现代风尚。
5.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在新农村建设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要重视开展普法宣传,特别是妇女法,提高法律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在教育、人身、就业、财产等方面的权益。农村妇女土地问题要从根本法律和专门法律配套的完善上以及社会特别是村社传统、风俗习惯等多方面进行循序渐进的变革或改造,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利。
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需要完善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确保村级妇女参政议政占有一定比例。积极支持农村妇女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使受到广大村民拥护和信任的有文化、有本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妇女能够脱颖而出、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