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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发〔2007〕69号 |
重 庆 市人 事 局
关于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市千万市民文明行动,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提升重庆整体形象的意见》(渝委办发〔2007〕25号)要求和全市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局机关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是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是培育重庆“软实力”,提升重庆形象的重要行动;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工程。同时,也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现重庆人才高地在西部率先崛起的客观需要;更是加强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建设高素质人事干部队伍,打造新兴直辖市人事部门良好形象的内在要求;对发挥直辖优势、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人事具有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各处室(单位)和全局干部职工要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高度,从推动重庆实现“求突破、大发展、上台阶”的高度,从推进重庆人事人才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搞好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人事部门和人事干部在“千万市民文明行动”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二、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的总体要求
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直辖形象、做公务员表率”为主题,以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增强机关活力为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和创建和谐机关为载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培育重庆人文精神,从解决影响直辖市人事干部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入手,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形成崇尚文明、讲究礼仪、遵守秩序、爱护环境的社会风尚,切实树立重庆人事干部文明、开放、和谐、向上的良好形象。力争100%以上的机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创建为文明处室,人民群众对局机关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的满意、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力争2012年前市人事局成为全国文明单位。
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虚实结合。把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与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统一起来,与局机关开展的各类争先创优活动有机衔接起来,使活动过程成为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
(二)坚持两手齐抓,互为促进。紧密结合人事部门、人事干部实际,努力使“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与人事人才工作创新发展有机结合,努力使“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体现人事部门特色,努力使“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符合于人事人才事业“率先”和“加快”的要求。
(三)坚持重在建设,软硬并举。统筹硬环境和软环境建设,既要从制度、机制、内容、载体等方面深化“千万市民文明行动”,也要从工作环境、办公设施、生活基础、学习条件等方面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的过程中,打牢硬件建设基础,使硬件为软件服务,软件促进硬件建设。
(四)坚持实践养成,常抓不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规范、监督检查、依章办事“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精心设计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避免“一阵风”,切实做到主题不变,常抓常新,务求实效。
三、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的主要内容
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以培育文明社会风尚、加强公共行为建设、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改善人事部门和人事干部形象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好“四大行动计划”。
(一)认真组织实施“人人是形象”礼仪普及行动。大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大家学、大家谈、大家唱、大家写、大家画、大家做等行为引导、行为训练活动。大力加强公务礼仪、社交礼仪、公共场所礼仪教育,积极推广文明礼貌用语,引导干部职工结合本职岗位习惯使用基本礼貌用语,大力推广使用普通话。深入开展“树直辖市形象、做公务员表率”活动,认真组织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礼仪、社交礼仪、公共场所礼仪教育,带头弘扬和实践公务员精神,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积极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心理健康知识和体育健身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好局机关兴趣小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健心健身强素质,确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通过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知礼仪、懂礼貌,使礼仪知识成为干部职工必备的文化素养。
(二)认真组织实施“文明在细节”行为养成行动。大力倡导文明的言行举止,引导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干部职工“嘴不乱说、口不乱吐、手不乱扔、脚不乱行”等基本行为养成,引导干部职工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广泛开展公共行为养成系列实践活动,开展治理出口“脏”专项教育活动,在全局形成“讲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开展治理“乱扔垃圾、乱吐痰”活动,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卫生习惯;开展“文明出行,平安回家”主题教育活动,行车、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使文明驾车、有序乘车形成风气;开展“爱护公共设施”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爱护公共设施,自觉告别不文明行为。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努力保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市百佳文明单位”、“模范职工之家”、“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切实把和谐创建的理念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
(三)认真组织实施“微笑满渝州”优质服务行动。以加强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人事人才工作服务水平为重点,以开展“微笑为人才、满意在人事”活动为抓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创造一流的服务环境。不断巩固和扩大“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成果,广泛开展“带头做一个好市民”活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成为实践公共文明规范的表率,影响和带动广大市民共同营造文明的社会风尚。继续推行公开承诺、首接首问、公开投诉、办事公开等制度,认真落实人事工作服务态度定性、工作质量定标、办事效率定时的要求,进一步发展人事公共服务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搞好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重庆市人事局廉洁从政的规定》,切实做到从严治政,高效行政。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细胞”建设,继续开展文明处室评选活动,认真落实《文明处室优质服务公约》,自觉做到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优、服务效率高、服务形象佳、服务纪律严。
(四)认真组织实施“洁净新家园”环境整治行动。以人人动手、美化家园为主题,以搬迁启用机关新办公大楼为契机,大力实施“窗明几净工程”和办公场所环境绿化美化工程,倡导绿色文明理念,提升机关办公文明程度。开展经常性卫生保洁、美化环境行动,清除卫生死角,保持窗明几净。大力实施机关办公环境绿化工程,加强新办公大楼公共绿化建设。以建设节约型部门为契机,开展全员勤俭节约活动,大力实施节水节能工程,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环保节水、垃圾分类、绿色消费等环保实践行动,绿化美化机关办公环境。
四、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的实施步骤
“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从今年开始,连续实施5年。分四个阶段进行,确保在2012年全面实施预期目标。
第一阶段(2007年4月),制定方案,全面启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工作措施。召开全局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材料,深入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使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2007年5月至2007年12月),强力实施,明显见效。结合人事工作实际,全面实施四大行动,加强各项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文明礼仪、公共行为、社会服务、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阶段(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深入推进,形成常态。动员全局力量,集中行动,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督促检查,注重常态管理,形成强大声势,努力推动形成一流的工作环境、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道德风尚、一流的文化氛围,全面展示新兴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人事干部的良好形象。在这一阶段,要定期召开总结交流会议,组织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一年比一年有新的进步。
第四阶段(2012年上半年),总结验收,巩固成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汇集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以适当形式表彰奖励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制定巩固和发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成果的具体措施,推进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向着更高目标迈进。
五、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的保障措施
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主线。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局机关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人事局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局机关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研究分析工作过程中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和部署重大活动和工作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活动实施意见,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精心组织实施,以确保活动目标如期实现。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要根据局里的总体安排和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人人参与,取得成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局机关要通过会议、访谈、讲座、专栏、网络与报刊等形式,抓好“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宣传教育,搞好典型宣传,树立示范群体和典型人物。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要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努力争当精神文明建设标兵。
(三)加强督促检查。把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作为各处室(单位)“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建立“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年度考评制度和定期检查督促制度,对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 活动不关心、不积极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追究责任,取消其评选先进资格;对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 活动积极、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
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
工作任务分工
1.在局机关开展 “树直辖市形象、做公务员表率”活动;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大家学、大家谈、大家唱、大家写、大家画、大家做等行为引导、行为训练活动。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人事处、办公室
2.积极推广文明礼貌用语,引导干部职工结合本职岗位习惯使用基本礼貌用语,大力推广使用普通话。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办公室、教育培训处
3.认真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公务礼仪、社交礼仪、公共场所礼仪教育和推广使用普通话。
责任单位:教育培训处、公务员处、专技处
4.积极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心理健康知识和体育健身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好局机关兴趣小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健心健身强素质,确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机关工会、机关妇委会、机关团委
5.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努力保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市百佳文明单位”、“模范职工之家”、“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办公室
6.组织开展“微笑为人才、满意在人事”活动。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办公室
7.在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中广泛开展“带头做一个好市民”活动,发动公务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成为实践公共文明规范的表率。
责任单位:公务员处
8.继续推行公开承诺、首接首问、公开投诉、办事公开等制度,认真落实人事工作服务态度定性、工作质量定标、办事效率定时的要求。
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9.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搞好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重庆市人事局廉洁从政的规定》,切实做到从严治政,高效行政。
责任单位:监察室
10.认真落实《文明处室优质服务公约》,继续开展文明处室评选活动。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
11.以搬迁启用机关新办公大楼为契机,大力实施“窗明几净工程”和办公场所环境绿化美化工程,倡导绿色文明理念,提升机关办公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培训中心
12.建设节约型部门,开展全员勤俭节约活动,大力实施节水节能工程,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环保节水、垃圾分类、绿色消费等环保实践行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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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精神文明 活动 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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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文明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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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办公室 |
2007年4月2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