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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委机关工会开展集中学习《重庆市工会条例》

[日期:2007-05-31] 来源:  作者: [字体: ]

52325日,市经委机关分两批组织机关工会会员集中进行《重庆市工会条例》的学习,委机关工会会员20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重庆市工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33次会议修正,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修订后颁发,该《条例》以《宪法》、《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为依据,以发挥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为目标,就“工会组织”、“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工会的经费和财产”、“工会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是开展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这次学习培训,机关特别邀请市工会法律工作部赵明生部长作辅导报告。赵部长以《条例》出台参与者与见证人的身份,结合自己参加《条例》修订的经历,既详尽地宣讲了《条例》颁布的意义,又介绍了市委、市政府对《条例》颁布的高度重视;既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艰苦过程,突出讲解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又指出了学习贯彻《条例》应把握的重点。这次学习培训还结合机关的实际,开展了职工歌咏活动、棋牌比赛,组织各工会小组相互交流了工作经验。

通过学习,广大工会会员普遍认为,举办的这次培训很及时、很重要,既学习了《条例》,又陶冶了情操;既增进了友谊,又交流了工作经验。大家表示,一定要在委党组的领导下,自觉把这次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努力为建设服务工业经济发展的和谐机关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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