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局“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后续工作自查总结
去年9月至 12月,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开展了“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今年一季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继续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以解决统计工作在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深入扎实地推进学习整改后续工作,使“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这项“永续工程”在我局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一季度学改活动后续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周密部署
我局学改活动后续阶段正值新任局长唐英瑜同志上任之际。唐英瑜局长对我局学改活动后续阶段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一是坚持每周听取局学改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局学习整改活动情况;二是深入基层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坚持亲自发现问题,亲自了解问题,亲自分析问题,亲自督促解决问题;三是召开不同层次的专题会议,专题讨论局和各处室整改方案,研究制定《局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阶段工作方案》;四是统一大家的思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汪洋书记、邢元敏副书记在学习整改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他对局后续阶段的工作作出了周密的部署:一是明确局学改活动机构不撤、人员不减,由他亲自担任局学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二是要求以时间服务质量。局领导班子、各处室查找问题、制定措施要“三下三上”,反复修改,不断完善;三是实行整改措施分级负责、整体推进制,层层落实局、处室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四是加强定期检查,及时分析。采取“利用局长办公会、中干会让各处室负责人汇报交流整改情况,召开处室整改措施现场梳理会,在系统内公示整改方案,收集基层和服务对象对边整边改的意见和建议”等办法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学改不走过场。他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高标准抓好学改活动后续工作的落实。要把学习整改活动与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能结合起来,与真心实意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打好“直辖牌”“库区牌”等工作结合起来。要站在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实际,面向基层、面向社会,扎扎实实搞整改,要把着力点放在切实解决五大问题和解决影响统计发展改革的突出问题上,放在建立健全落实“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上。要以整改成效来推动全局各项工作,使局学改活动真正达到“转变思想观念、改进机关作风、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能力、确保基层和群众满意”的目的。
二、紧密联系实际,全力推进整改
局领导班子把本次学习整改看着是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确保统计工作取信于民的难得机遇。局长唐英瑜同志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先后3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真思考统计工作如何为基层减负,如何减化系统内的工作程序等问题,确保区县局对市局工作满意;二是尽快完善和建立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治事的工作机制,确保局内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三是切实加强部门之间、处室之间、市局与调查总队及区县局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全市上下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四是统计人要跳出数据看数据,跳出统计看统计,要增强工作的敏感性,积极跟进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市里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确保统计工作服务发展的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五是要优质高效,增强服务发展功能,勤政优政,树立统计良好形象。局整改方案中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负责人、各处室整改方案中的责任人把以上要求迅速落实到整改的具体工作中,做到从现在做起,从当前工作抓起,从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做起,立说立行,见诸行动。一是建章立制,着力在制度层面上进行整改;二是先易后难,重点整改近期需要完成的事项;三是限定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到目前为止,局7个方面的整改措施有9条已经完成,有6条措施正在进行,还有1条即关于清理统计调查项目一事需待今年国家方案出台后一并执行。
局已经整改了的事项有:
1、建立了加强处室联系与协作的处室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以核算为龙头,加强专业数据间沟通与协调,全面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处室负责人联席会议已执行了10周;
2、修订完善了《重庆市统计局工作规则》、《局中心组学习制度》、《重庆市统计局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新建了《政务值班制度》和《职工上下班网上签到制度》,将《督查督办制度》纳入局《工作规则》中,规范局内各项工作及流程,强化督促检查。
3、重申和强化在局内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五个一”接待服务,严肃处理违规人员;
4、开展了统计法律“进机关、进系统、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住户”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了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形成了《统计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制定了《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纪律规定》;
5、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定了2007年统计改革要点,拟订了《2007年全市统计系统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计划》,为今年的项目清理做好了准备,重申了严格执行《统计法》关于新增调查项目的规定;
6、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分赴区县深入了解区县工作状况和具体困难,在农业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期间,多方面地为基层解决困难,为区县节约了工作经费,减轻了基层负担,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得到了基层统计部门的好评;
7、强化统计工作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发展。一季度,跟进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我市工作重点,完成了 “重庆市和谐社会指标体系及实证研究”课题,提出了和谐社会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完成了“全市社会安全感”、“岁末年初听民意”、“市民年末话和谐”、“社会各阶层思想状态”、“市环境保护社会评议”、“市中学教育改革有关问题的民意”等调查工作,向市行风办提交了“教育和医疗评议调查报告”,获得了市政府甘宇平顾问的高度评价;
8、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三年滚动计划》,提出了我市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完善意见、措施,并落实到今年的工作任务中。制定了采用“制定目标任务、拟定研究指南、举办专题讲座、提高奖励标准”等措施来引导全市区县、部门和局内各处室开展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研究;
9、增强了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了《2007年局中心组、各支部学习计划》,改进了学习方式,力争每月的政治学习解决一、两个现实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增进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敏感性。
正在整改的事项是:
1、建立公共统计信息服务平台,增强统计服务功能、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统计形象;
2、建立健全数据内部评估审核流程,建立专业数据评估审核工作考核制度,确保数据质量;
3、开展局、队统计协调委员会工作,建立定期议事制度,加强市局与调查总队之间的工作协调、整合和衔接,以利于全市统计工作的整体有序推进和顺利发展;
4、整合争取来的各种经费,统一安排资金和调查任务;
5、清理局内各种收费项目,严格项目收费管理;
6、建立统计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培育学习型机关,提高统计人的业务能力,开阔统计人的视野。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为避免“回潮”和“反弹”,使局“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按照市学习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局学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重庆市统计局“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工作制度》,并在局内严格执行。
1、以“服务态度最好”为目标,建立《服务态度“七不准”制度》
(1)不准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解答问题敷衍塞责;
(2)不准故意刁难基层单位、服务对象;
(3)不准不受理或者拒绝办理应当办理的事项;
(4)不准办事久拖不决或相互推诿;
(5)不准对服务对象不一次性告知办理要求;
(6)不准不处理群众投诉举报;
(7)不准出现其它涉及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责任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实行分级责任追究制。
2、以“服务质量最优”为目标,建立《服务质量“四确保”制度》
(1)充分发挥重庆统计信息网在统计服务和统计管理中的作用。丰富网页内容,扩大、提高统计信息公开发布的数量和质量,使该网成为市统计局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的重要窗口;建立电子政务系统,全面推行办公自动化,切实提高统计政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对保障以上工作的有关责任部门不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实行分级责任追究制,确保统计工作快捷、便利、利民、惠民,服务发展;
(2)建立健全数据评估审核流程、专业数据评估审核工作考核制度及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巡查制度和数据质量抽查制度,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基础工作不牢、工作方法不当等造成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准确及“对外提供的统计数据”有重大失误、影响我市统计数据公信力的直接责任人、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局领导实行分级责任追究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准确可靠;
(3)逐步建立统计数据共享和分析平台,整合专业统计数据,提高各专业统计数据的使用价值。切实加强统计数据库建设工作,研发科学的、实用的统计数据分析软件,按不同需求对统计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深层次加工、分析、预测。对负责以上工作的有关责任部门不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实行分级责任追究制,确保各专业统计数据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发、利用;
(4)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形势定期分析制度,严格执行局、队议事工作制和处室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对“服务发展大局意识不强,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开展工作”、“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生搬硬套,不从实际出发妥善解决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局领导实行分级责任追究制,确保统计工作及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3、以“依法行政最有效”为目标,执行《依法行政“五落实”制度》
(1)正确行使统计执法的权力,禁止没有法定依据或者超越法定权限随意实施行政处罚,禁止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不得因服务对象对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出异议而受到加重处罚或刁难勒卡、打击报复,收取罚没款项时需开据法定的罚没票据。正确处理统计执法与服务发展的关系,在统计执法过程中认真落实“惩罚只是手段,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和依法统计水平,为搞好统计工作打好基础、为服务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才是执法目的”的要求;
(2)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对维护和强化本部门、本单位利益而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的清理和修订,不准利用或者变相利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获取本部门、本单位利益,认真落实“部门、单位利益服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要求;
(3)禁止擅自设置或者变相设置统计审批事项,禁止执行已经废止或者已取消的统计审批事项,不得超过规定时限审批,严格落实“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市人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设置统计审批事项”的要求;
(4)禁止利用行政权力委托有关单位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禁止将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职能转由其它组织办理并收取费用,禁止将服务对象自愿接受的服务变为强制性服务并收取费用,禁止擅自增加或者设立收费项目、改变收费标准,禁止执行已经取消了的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和市里关于行政收费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5)严格检查、验收。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检查、验收,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正当的检查、验收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得搞“关系检查和关系验收”;检查、验收时,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并提出解决意见。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局领导实行分级责任追究制。
4、以“行政办事最透明”为目标,建立《统计政务“三公开”制度》
通过重庆统计信息网:
(1)公开办事内容。向服务对象公开与统计工作相关的政策规定、统计工作职责、统计审批事项、局办事指南、局工作流程和便民措施等;
(2)公开办事程序。向服务对象公开办理某项具体事务的依据、办事过程、办事路径顺序、办事时间节点、办事相关手续、承办机构、承办人员及其职责和纪律规定;
(3)公开办事结果,即公开办理某项具体事务的结果。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及时完成,不得应付了事;根据实际情况及事情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办事时限,凡是向服务对象承诺了的事项必须按时按质完成、兑现。
对不履行上述工作要求的直接责任人、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局领导实行分级责任追究制。
5、以“廉政形象最佳”为目标,建立《廉洁从政“四禁止”制度》
(1)禁止接受或者要求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吃请,索取或者收受礼金、礼品;
(2)禁止接受或者要求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为其提供旅游、娱乐等活动;
(3)禁止向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摊派、索要赞助;
(4)禁止在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报销应当由本部门、本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的费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局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制度的有关条款处理。
6、以“工作机制最活”为目标,建立《统计工作管理“三创新”制度》
(1)创新思想观念。为干部职工开阔视野提供机会,培养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激发干部职工的创新灵感,鼓励干部职工的创新行为,为干部职工工作创新创造条件。对工作的着力点和重点不清晰、不能妥善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因思想不解放、思维僵化等导致管理错位、越位、缺位而妨碍发展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实行“问责制”;
(2)创新工作机制。对不建立“为基层切实减负、对外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和学习提高等方面制度”、对影响发展环境的潜规则不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对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作制度不进行改革、对“部门之间不进行工作协调、衔接、协作造成工作失误”、对“服务基层深度不够、为基层带来不合理负担”、对督办督查工作不力的直接责任人、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局领导实行分级责任追究制;
(3)创新管理方式。对“管理不严,工作人员擅自离岗、脱岗、缺岗贻误工作”、“管理方式陈旧,决策不科学、不民主,导致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意见很大或者上访”的直接责任人、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局领导实行分级责任追究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
由于统计工作涉及的面从纵向、横向看都比较广,既要接受国家统计局的业务指导,将国家统计制度贯彻到区县统计局和基层单位,又要满足全社会方方面面的需要,而我们现有的条件和力量很不够,使我们的整改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统计方法制度受国家统计管理体制的影响,改革难度较大;统计信息化建设由于资金不足,一些措施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等。尽管如此,局党组坚持整改的决心不动摇,坚持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重点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和扩大整改活动成果,建立健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局在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在促进统计改革与建设方面取得新成绩,在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方面再次取得新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