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食药监机委〔2007〕24号
中共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
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助灾区群众渡难关”募捐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处室):
连日来,我市各地普降暴雨,长江、嘉陵江段水位持续上涨,许多区县遭遇洪灾,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根据市委领导指示和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助灾区群众渡难关”募捐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友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体现局直属机关对奋战在抗灾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广大群众的关怀,帮助受灾地区群众生产自救,渡过难关。局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助灾区群众渡难关”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党员带头,干部职工踊跃参加,救助灾区群众,共建和谐社会。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我市受自然灾害严重的老少边远贫困区县,用募捐资金帮助受灾地区党员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等。
三、捐助方式
局直属机关党委号召直属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扬奉献精神,每人捐出两日工资。
募捐活动原则上7月27日结束,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将捐赠款项汇总后,于2007年7月26日前将捐款交至局直属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68713684 联系人:郭文献
四、有关要求
1、开展向受灾地区党员、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募捐活动,是局直属机关党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体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要求,以实际行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行动。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思想发动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发动,最大限度地凝聚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力量,为救助受灾地区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捐款的接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手续,做好捐款的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监管,并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公布捐赠情况,提高捐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
3、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送温暖、献爱心,助灾区群众渡难关”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