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决定》,切实加强全省工商系统作风建设,全面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山西省工商局近日围绕“四风、四务、四制度”制定了工商系统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实施意见,向全省工商系统干部职工提出具体要求:
一、端正学风。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省局、市局领导每人每年牵头完成一项研究课题。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六次,各支部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12天,工商所每周学习不少于10小时。强化干部轮训培训,对市局局长、省局处长进行信用体系和知识产权方面的高级培训,对县局局长、工商所长、市局科长进行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轮训。
二、转变会风。用信息化手段改进会风,能开视频会议的不集中起来开会,以此减少会议次数、合并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每月要有一个无会周。
三、改进文风。文件要精简,发文要严谨。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照抄照搬的一般不发文。非保密性文件、领导同志的会议讲话在山西红盾信息网、信用山西网等刊发的,不再另行发文。
四、整肃政风。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借考察之名变相旅游、度假,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不跑官要官和封官许愿,不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谋取私利。严格党内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五、优化政务。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省局的“约法三章”,全面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责任倒查制等制度,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基层工商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信用山西网站等窗口的规范化建设,为优化政务环境、规范执法行为做表率。
六、办好事务。各级工商机关办公、人事、财务、老干部、后勤等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决定了的事情就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狠抓落实、一抓到底,营造团结和谐共事、节俭高效办事、务实负责做事的氛围。
七、抓好业务。抓住学好法、守好法、用好法“三个环节”,确保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四个合法”,使全系统实现所所办案、人人办案,使工商干部都能成为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行家里手。开展“基层执法能力达标”活动,在基层执法人员中树立百名“办案能手”。
八、搞好服务。继续发扬“上级机关服务下级机关、机关工作服务基层工作和执法一线、执法一线和窗口单位服务人民群众、全部工商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良好风尚,全力抓好推进“品牌兴省”、实施商标战略,推进“诚信兴商”、建设信用体系,推进并联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实施“五农工程”、服务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山西做贡献。
九、健全联系点制度。各级工商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了解下情,了解民情,了解真情。各级局领导至少联系一个基层工商所,省、市、县局机关要联系一个扶贫点、一个困难企业、三至五个个体工商户,联系一至两个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和守信企业。
十、完善深入基层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研,对事关大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省、市局领导每年要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基层调研,重大问题要写出专题调研报告。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接受高标准接待,不参与高消费娱乐,不接纳礼品纪念品。
十一、严肃督促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督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各级领导干部对上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对执行不力、影响工作进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落实来信来访制度。坚持领导值班制度,按领导分工亲自批阅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亲自包查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意义的信访案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强化各级责任意识,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对不认真接待群众、不认真解决问题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