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安监局机关党委会议制度》等九个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
| [日期:2007-10-31] |
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市安监局机关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是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增强党员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学习,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的有效形式,是党的活动之一。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组织生活。
二.由支部书记或委托支部委员安排组织生活内容并负责召集和主持,宣传委员负责记录每次组织生活情况。
三.坚持每月一次党员组织生活。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为党员组织生活时间。有特殊安排除外。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四.组织生活的内容
(1)切实加强党员的理论教育工作,采取长期灌输、渐进积累的办法,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
(2)讨论支部的工作、决议。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发展新党员和进行党纪教育。
(5)组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竞赛、调查访问、参观学习、聆听报告、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电视、录像、戏剧等,使党员在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中受到启发教育。
5.组织生活时讨论要积极发言,交流思想,谈学习心得,汇报工作情况和意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组织生活会无关的事。
6.对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要根据党规党纪进行处理。
7、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机关党委通过召开支部书记会和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加强检查督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