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保局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环保系统的首要的政治任务。局党组要求,要在十七大精神的引领下,按照市第三次党代会和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要求,科学谋划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实现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为重庆加快建设城乡统筹的直辖市和在西部地区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下一步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打造“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重庆环保。用多种方式,在全市环保系统中掀起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全力打造“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重庆环保的目标,力争在2020年,实现干部队伍、工作机制、监管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成效等五个方面的领先和一流。
二是深化实施环保“四大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良好生态环境质量。在开展绩效评估的基础上,修订环保“四大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更高目标任务,增添有力工作措施。要在2010年实现主城空气质量全年满足优良天数稳定在290天以上,要确保在2008年底前所有区县城区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都能建成投入运行,让饮水无污染、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宁静、生态更良好,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三是大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减排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总量控制政策,规范新建项目新增排放总量审批,强化新增量的管理。加强总量减排指导、服务、督促检查和考核落实,对已完成的削减项目,加强检查,确保项目的稳定运行,实现总量减排;对列入减排计划还未完成的削减项目,加强督促,确保按期投用。严格目标考核和行政问责,确保实现“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腾出更多环境容量,为经济发展增添后劲。
四是积极开展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试点工作,让城乡居民共享环境保护成果。从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环境监测与预警系统建设、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统筹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基本模式,完善统筹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把环保工作由城市延伸到农村,让城乡居民共享优良环境。
五是加强三大能力建设,增强环境保护应急反应能力。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完善市、区、乡镇三级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环境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区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支持万州、涪陵、江津、永川、合川、黔江等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环境污染监控应急,分层次建设1个中心、6个分中心和34个一般站,形成全市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加强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组织网络化、反应快速化、管理程序化、处置科学化”的环境应急体系。
六是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措施,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用水源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扬尘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等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七是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加强对重点项目环境管理与服务,提前介入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批,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等提出环保意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在控制污染改善环境的同时,通过环境保护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发展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