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学的人才观,培养和使用人才
机关党委 李波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的报告中,对如何培养和使用人才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他强调指出:“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论断,为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和人才观指明了方向,为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奠定了方法论基础。
用人重要不重要?重要。清朝雍正皇帝就十分清楚用人的重要性,他说“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其余皆枝叶耳”。但在用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用人的问题上存在局限性。因为,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是不是知道用人的重要性,而是怎么用,该用谁。怎么用?是一个方法问题,该用谁?则是一个观念问题,或者说是一个标准问题。这些又可归结为:什么是人才的问题。虽然历代统治者在用什么人的问题上没有本质的区别,即,既用人才,也用庸才。这是统治的需要。但在什么是人才这个问题上,历来就有两种看法或者说有两个原则:即道德原则和能力原则。
持道德原则观点的人认为,德比才更重要。如果有才无德,宁可不用。这种观点导致的后果是:“宁要听话的饭桶,也不要不听话的人才”,或“宁要奴才,不要人才”。因为,奴才听话,人才不听话;奴才没有责任感,惟领导是从,领导说东,他决不说西,故好用;人才有责任感,惟真理是从,对领导者的话,正确的就执行,不正确的,就会提出意见或建议,这些意见或建议可能与领导的想法有一定的区别,也可能与领导的想法相悖,更有可能让领导难堪,下不了台,故不好用。既然不好用,就宁可不用。
持能力原则观点的人认为,要“惟才是举”。只要有能力,有才干,就要用,那怕此人不仁不孝也不要紧。这种观点导致的后果是:小人当道。不仁不孝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践踏人世间的一切道德和原则,可以出卖自己的朋友、同事,甚至亲人。这种人,确不能用,那怕他是天才。
上述两种用人观都失之偏颇。我认为正确的用人观就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的报告中指出的: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我把这种用人观称这为德才观。德,是指对党,对人民的忠诚,其言谈举止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才,是指具有驾驭复杂形势、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注重实绩,是指重其行,看其是不是具有实干精神,是否能够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群众公认,是指其清正廉洁、办事公道,能够想群众之想,急群众之急,受到群众的拥戴。用这样的人,党放心,人民舒心,是国家之幸,人民之幸。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如何用的问题。用人,就要用人所长。一个人如果用得不是地方,即使再有才干,也可能没有效益,即便是有道德的人,也可能误国误事。相反,如果是用得是地方,即便是常人也能有所作为,也能出成绩。总之,因才,因地,因事,因时来安排使用人才,那就能做到“官无弃人,政无废事”。这就是说,用人的目的,原本就是为了做事。所以,不能脱离事来孤立地考察人。其实,问题不在于谁行谁不行,而在于会用不会用;不在于有没有德,有没有才,而在于你如何来看人的德和才。只要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待人的德和才,就会知道如何使用人才,并为他提供一个合适的舞台,使之能充分发挥其德和才,就能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应能真正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唯有如此,才能有利于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中华民族的复兴才真正的指日可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