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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2007年度重庆市文明城区的决定

[日期:2008-03-06] 来源:工委办公室  作者: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字体: ]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2007年度重庆市文明城区、

重庆市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城区的决定

 

2008年2月21日)

 

2007年,我市文明城区(县城)创建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314”总体部署,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核心,努力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进步,涌现出了一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充分展示文明城区(县城)创建活动的成果,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奋发进取,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深入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命名九龙坡区、北碚区为2007年度“重庆市文明城区”,黔江区、涪陵区为2007年度“重庆市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城区”。

市委、市政府希望被命名的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区县(自治县)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地区的先进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千万市民文明行动为抓手,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推进文明城区(县城)创建活动,努力我市建设成为规划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法制健全、风尚良好、社会和谐的现代文明城市,为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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