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2007年度重庆市文明城区、
重庆市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城区的决定
(2008年2月21日)
2007年,我市文明城区(县城)创建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314”总体部署,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核心,努力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进步,涌现出了一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充分展示文明城区(县城)创建活动的成果,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奋发进取,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深入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命名九龙坡区、北碚区为2007年度“重庆市文明城区”,黔江区、涪陵区为2007年度“重庆市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