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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千万市民文明行动实施方案(转发)

[日期:2008-03-18] 来源:市直机关党工委文明办  作者: [字体: ]

 

渝机工委 [2008] 29号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转发《2008年千万市民文明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文明办:

为深入推进千万市民文明行动,现将《2008年千万市民文明行动实施方案》予以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党工委将加强督促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文明单位考评和复查的重要内容。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8年3月14日

 

 

渝文明办〔2008〕12 号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08千万市民文明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千万市民文明行动,现将《2008年千万市民文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文明办

2008年2月20日

2008年千万市民文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314”总体战略部署,掀起“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兴重庆”活动的高潮,根据《关于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提升重庆整体形象的意见》(渝委办发〔2007〕25号)的要求和市文明委2008年工作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迎奥运为契机,以“文明巴渝、和谐重庆、做可爱的重庆人”为主题,以“提升市民素质,改善城市形象”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虚实结合,以城带乡、城乡协调,重在建设、软硬并举,常抓不懈、长短统筹”原则,完善宣传教育、制度规范、监督检查、依法惩处“四管齐下”机制,针对行为习惯的“陋习”、公共秩序的“无序”、服务态度的“冷硬”、城乡环境的“脏乱”,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向纵深推进“四大行动”,力争在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二、工作安排

(一)“人人是形象”礼仪普及行动。重点抓好文明礼仪“三进”(进校园、进单位、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普及生活礼仪、公务礼仪、涉外礼仪、赛场礼仪等礼仪常识,打造文化软实力。

1.文明礼仪进校园。在全市各大中小学实施“大手牵小手、培育礼仪花”、“小手拉大手、礼仪进万家”、“城乡手拉手、文明你我他”系列活动,加强青少年养成教育和生活礼仪、社会礼仪培训,覆盖面要达到100%。

2.文明礼仪进单位。各单位尤其是市级机关、交通、商贸、卫生、旅游、公安等重点部门和窗口行业,要制订适用的礼仪规范,开展礼仪展示、征文、演讲、文艺汇演等活动,加强职场礼仪和社交礼仪培训,培训覆盖面要达100%。文明礼仪教育要作为文明单位考评和复查的重要内容。

3.文明礼仪进社区。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大礼仪骨干培养力度,组织礼仪宣讲团(队)深入城乡社区,利用市民学校和村社活动室等阵地,着重对市民、村民和进城务工人员进行生活礼仪、交通出行、公共场合礼仪培训以及《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涉及日常文明行为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力争培训面达到80%。要广泛开展礼仪大家讲、大家演、大家写、大家画、大家做等实践活动,引导市民文明出行、文明交往、文明娱乐。

4.举办全市“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大赛。广泛普及社会礼仪、生活礼仪、公务礼仪、涉外礼仪、职业礼仪和赛场礼仪常识,兴起“学习文明礼仪、争做文明使者”的高潮。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市政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自治县)、市内主要新闻媒体)

(二)“文明在细节”行为养成行动。重点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促进市民“嘴不乱说、口不乱吐、手不乱扔、脚不乱行”等基本行为养成,引导市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1.加强文明劝导。主城九区继续开展“主城联动·文明劝导”活动,在各中心场镇、主城区主干道以及赛场开展仪表文明、语言文明、举止文明、交通文明、经营文明、赛场文明的六个方面劝导活动,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每周要轮流安排志愿者参加。开展打造“畅通城市”和“创建文明大道”活动,引导市民文明驾车、有序乘车、遵守交通规则,营造安全行驶、文明出行、畅通便捷的交通环境。

2.加强宣传引导。在市内媒体统一开设集“宣传、表扬、曝光”三位一体的“市民素质大家谈”专栏。开展十大不文明行为评选活动。

3.加强城市管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管水平,完备城市管理法律体系,强化处罚机制。

4.开展公共行为文明示范区建设。各区县要围绕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环境、公共参与六个方面,重点打造一个公共文明示范区。

5.评选第三届“重庆市文明市民”。

6.举办第二届重庆公益广告大赛,参加第八届全国公益广告大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商委、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爱卫办、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自治县)、市内主要新闻媒体)

(三)“微笑满渝州”优质服务行动。以“微笑满渝州”为主题,开展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文明展示活动,打造一批靓丽的文明服务窗口。

1.开展优质服务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干部和窗口行业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和“文明服务优质标兵”评比活动。举行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文艺展演。

2.开展优质服务、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开展文明公交工程创建和文明出租车司机评选,重点整治车容不整、拒载绕道、营运违章和抛掷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开展“病人至上、亲情服务”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展“文明市场、诚信经营”活动,努力打造一批星级商场。开展“文明旅游、诚信服务”活动,努力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

3.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市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城乡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人才培养“六大工程”,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4. 组织百万名志愿者特别是大学生,在社区及公共场所开展扶贫助困、维护秩序、倡导文明、美化环境等内容的奥运志愿服务,树立“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新风尚。在试点区县制定义工服务管理办法,建立义工服务储蓄卡制度。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市政委、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商委、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内主要新闻媒体)

(四)“洁净新家园”环境整治行动。重点结合文明城区创建,组织开展整治城乡环境的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洁净、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1.加强城市环境整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治理环境污染,发动群众举报监督,加大教育处罚力度。加快绿色社区建设,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开展全民勤俭节约活动,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城市面貌的改善力度,纠正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等行为,治理公共场所、街头巷尾的脏乱问题。

2.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开展环境卫生工作,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打造农村环境建设示范区域,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组织文明单位与村镇结对,开展城乡共建,边区联建。抓好三峡文明长廊特别是三峡库区生态文明长廊创建的调研和启动工作。

3.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强化对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奥运会前后要重点清查书报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市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委、市文化广电局、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农办、市爱卫办、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自治县)、市内主要新闻媒体)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抓手,是一项覆盖面广、持续时间长的“塑人”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分解各项指标,制订周密的方案。对难度较大、涉及面广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互相支持,共同解决问题,协同推进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文明委的工作安排,带头履行职责,确保工作推进落实,真正做到广大市民、职能部门、执法部门、新闻媒体、文明办五方齐动。各责任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请于3月7日前报市文明办。

2.健全机制,常抓不懈。坚持“重在建设、贵在持久”的原则,注重抓基础、抓基层,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反馈等制度,及时掌握、沟通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行目标管理,使活动有章可循,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市将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的督查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四大行动”进行督查,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发现典型、推广经验,进而形成长效机制。

3.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与三大创建结合起来;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整体联动、整体协调、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要力戒形式主义,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便于广大市民参与。要牢固树立为民宗旨,使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成为体现民心、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满足民需、解决民困的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千万市民文明行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和新成效。

4.培养典型,加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培养、挖掘活动中个人和集体的先进典型,总结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要积极为全市经验推广和宣传报道及时提供信息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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