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举办2008年度重庆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市直机关党务干部轮训计划,经市直机关党工委研究决定,于2008年5月下旬举办2008年度重庆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8年5月下旬,约7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内蒙古、宁夏区直工委。
三、培训方式:
集中学习和实地考察相结合,为拓宽党务干部视野,增强改革开放、创新意识。除邀请两地工委领导介绍经验、区委党校教授讲课外,还将实地参观两地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新成就。
四、培训内容:
1、学习两地工委工委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加强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2、学习两地工委探索适应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机制。
3、学习两地工委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4、交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机关党建的好的经验与做法。
5、学习两地在西部大开放中,加快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
五、培训人员: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及党务干部。
六、费用:学习考察费用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七、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
1、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调度,严格按调训分配名额选派人员参训;各参训人员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提前作好工作安排和有关交接工作。
2、为便于会务组织,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10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培训考察费用交机关工委组织部。
3、为安全起见,参训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55周岁以下,无高血压、心脏病史。
联系人:吉林 电话:63899803(传真)
附件: 1、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名额分配表
2、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培训报名回执表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8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