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保障党员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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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并指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尊重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广大党员主体意识,增强广大党员参与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按照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各项规定的要求,以落实和保障党员“四权”为重点,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一、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根本,落实和保障党员选举权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这为落实和保障党员选举权指明了方向。保障党员选举权,要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根本,不断扩大党员在党内行使选举权的范围,提供行使选举权的平台。一是逐步扩大党内直选范围。积极探索“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等新的党内选举方式,实现由党员直选产生党的基层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并将直接选举范围逐步扩大到党的基层委员会及其书记、副书记。二是要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把组织提名、党员提名与党员自我提名结合起来,逐步改变现在单一的提名方式。三是要适当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差额选举是选举制的发展方向,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差额比例比十六大时增加了5个百分点,树立了正确的导向。同时,要坚决杜绝把差额选举变成变相等额选举,努力克服搞形式、走过场的不良现象。四是要规范尊重和体现选举人意志的选举程序。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便于党员群众从中择优。选举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保证选举人在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的情况下,选举自己认为合适的人选,防止和避免选举人遭到打击报复。
二、以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为重点,落实和保障党员知情权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进一步肯定了党务公开在落实和保障党员知情权中的重要作用。要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使之成为党员了解掌握党内工作情况的主渠道。一是要科学界定党务公开的内容。各级党组织凡作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决议,均应该面向社会公开。对不涉及保密、已解密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也要视情况及时向党外公开。二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限于党内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党务公开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体或互联网公开,扩大党务公开的覆盖面。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期限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公开时间及时,公开时限合理。同时,注意收集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办理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开回复。四是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优创先、提拔使用结合起来。
三、以完善党员意见表达制度为基础,落实和保障党员参与权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落实和保障党员参与权,要以完善党代表作用发挥制度为基础,使党员意愿得以充分表达和体现。一是要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新途径。积极开展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党代会每年召开一次,研究党的重大问题。同时,建立党代表例会制度、党代表监督评议制度、党代表活动日制度、党代表提案、提议处理和回复制度等,加强党代表与选区党员群众的联系,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真正使党代表成为党员群众的“代言人”。二是要建立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在党内坚持走群众路线,就重大问题,发挥各级党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党员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各级党代表要及时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各级党委,各级党委要严肃对待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吸收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使党员意愿得以充分表达和体现。三是完善党内表决制度。实行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全委会向党代表大会负责的层级负责制,落实党员的决策参与权。同时,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完善投票表决制度,明确表决范围,对重要政策出台、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使用等,实行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四、以创新党内监督制度为关键,落实和保障党员监督权
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党员是党内监督的主体,落实党员群众的监督权,对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要以创新党内监督制度为关键,让广大党员群众有直接参与监督的多种途径和渠道,行使党章党规赋予的民主权利。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员监督制度。合理拓宽党员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渠道,制定具体严密、操作性强的制度,增强党员监督的成效。扩大党员参与管理监督工作的范围,不涉及重大机密的各级党委会议,似可邀请党员代表旁听,积极引导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强化党内监督。二是健全完善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健全完善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内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制定相关的配套实施办法,不断扩大询问、质询的主体范围,并为党内询问、质询权的行使提供保障,提高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的效力。三是要完善舆论监督机制。要通过健全法规,规范舆论监督行为,使广大党员更有效地掌握和利用舆论监督这一武器,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发挥党员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双重功效,扩大党员监督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党员监督的良好氛围。
(作者为中共江西省上饶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