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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4-17] 来源: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作者:工委办公室 [字体: ]
 

    

 

工委各部室:

为做好工委机关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按照市委档案管理局的要求,结合OA系统的运行,现就工委机关公文审签和运行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各部室认真执行。

1、凡需以正式文号行文的公文,必须以纸质件完善审签程序(会签单、草稿、正式公文三份齐全为一份完整档案)。

2、认真填写“市直机关工委发文稿纸”上的所有内容,如拟稿人、核稿人、会签或签发人等。

3、在OA系统运行的公文程序走完后,请及时办理审签手续交文印室,文印室收到完整的审签稿纸和草稿后方排版打印。

4、凡标有“密级”和有涉密内容的文件不准上OA系统运行(包括收、发文)。

5、上OA系统的文件、信息等,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查。

 

                                        工委办公室

                                       2008 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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