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机工联 [2008] 46号
市直各直属机关工会(局工会),机关工会:
现将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关于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渝工女[2008]10号)转发你们。请各级工会组织按通知要求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
附件:
关于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
渝工女 [2008] 10号
各区县(自治县)总工会、产业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根据全总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切实解决单亲困难女职工生活问题的意见》(总工办发[2003]11号)和全国工会帮扶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总工会
请各区县、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开展活动情况报市总女职工部。
重庆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