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宁波归来话体会——各区县党委政法委书记赴宁波考察心得选编之二

[日期:2008-06-03] 来源:  作者: [字体: ]

沙坪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余果:

一、学习体会

一是“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宁波精神”,是宁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宁波人长期受浙东学派的熏陶,提倡“低调办事,不事张扬”的精神,改革开放以来,宁波更致力于对外开放,有不守摊、敢创业、求发展的优良传统。二是不甘居人后、永争第一的开拓创新精神,是宁波帮宁波人的根和魂。这也是我们要学习和发扬的关键。浙江人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善于接受新鲜事物,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敢于“无中生有”,正是这种敢于开拓、善于创造的气魄和胆略,创造了许多的全国第一。三是各级政府的静气和大气,营造了最优的投资环境。在浙江,老百姓认为发展环境好不好的标准是:最少时间与政府打交道。企业遇到问题和难事,不是企业找政府官员“勾兑”,反而是政府官员主动请老板们聚会,边吃边聊边解决问题,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政府不是采取“管”的办法,而是服务和引导。四是老百姓的胆气、锐气、志气,发展壮大了大批民营经济实体。在浙江,创业氛围浓,创业激情高,“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人人都想当老板,他们不怕失败,失败了又重新开始。为此,浙江成为了中国民营经济的领跑者。

二、工作启示

一是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加强政法机关服务职能。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创建平安地区”的工作融入经济建设大局,积极打造协调平稳的发展环境。建议在今年全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抽调基层派出所干警、综治员充实拆迁队伍,协助拆迁主体力量作好群众工作;同时各级法院要加大先予执行及司法强拆力度。二是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强化政法干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三是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忽视社会稳定,只重经济发展的工作误区,要坚决予以端正;对于用牺牲稳定环境来换取发展速度,并导致地方治安状况出现问题的行为,建议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要树立“投入换平安”的观念,落实保障政法经费。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贪图一时的“节省”往往会因为社会防控不力而导致比投入多出数倍的损失,为经济的发展付出更多和更为惨重的“成本”——而这种“成本”的产生是与“政法工作出生产力”的要求相违背的。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就要舍得投入,因为投入可以换得平安,建议增加综治、防邪工作经费,力争达到地区总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五是要加强领导保障。党委要全面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将公、检、法、司等“刀把子”牢牢地把握在手中。同时要加强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影响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领导和推动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好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建议积极协调组织部门赋予同级政法机关对同级公、检、法主要领导职务任免的建议权和否决权。五是要狠抓工作载体的落实。以59号文为契机,配齐配强区、镇、村组织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好街镇综治办“五位一体”、基层综治站“六位一体”的职能作用,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和治安案件。建议戴帽增加区县综治、防邪工作专职工作人员编制35人。七是要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倡导以租代建模式,建设全市“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安全视频图象信息系统),对全市交通主要干道实现全覆盖。建议全市统一要求、统一模式、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费标准,区(县)承担大部分,市里按规模比例给予一定经费补贴。八是对现有制度和体制要勇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要加快推进有利于农民变市民的户籍制度改革,建议城乡户口自由迁移;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服务高效的行政体制改革;加大服务型机关建设力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议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涉法涉诉上访救助机制。九是建议建立对政法工作的社会评价机制,包括建立政法机关的工作评价机制、执法队伍评价机制、政法工作舆论评价机制、政法干警工作作风评价机制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

合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立友: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实现政法维稳工作新突破的必由之路,要力求在四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一是牢固树立大政法意识,在转变执法观念上求突破。要在思想认识、谋划工作、办理个案等问题上,牢固树立大政法意识。拓展政法工作的内涵,始终把“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作为政法工作的主旋律,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牢牢掌控社会稳定的大局。使全区的政法维稳工作与区委区府的经济社会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同轴共转,突破制约瓶颈,创新政策措施,积极构建“大政法”工作格局,形成维稳合力在处置重大紧急的突发事件时,既要坚持“三个慎用”,又要采取果断措施,有效排除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切忌狭隘理解、机械运用法律,孤立办案,做到既忠实于法律,又充分考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尽可能做到“口服心服”、“案结事了”。

二是着力改善民生,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求突破。要在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上下功夫,强化三个排查;要在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加强“两所一庭”、综治组织、信访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前沿主阵地作用;要在治安防范上下功夫,努力构建社区、社会面、单位内部、边际地区四大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治安协警、社区治安巡逻队、低保巡逻队、守楼护院队、联户联防队建设,加强管理;要在“严打”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工作、完善命案侦破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查禁毒品犯罪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集中打击行动,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

三是强化服务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求突破。要做到推进效能建设注重“实”,营造法治环境突出“优”,加强社会管理坚持“严”,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也出生产力”的思想观念,以更加优质的社会服务举措和更加高效的社会管理手段,努力在服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迈出新步伐。

四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在彰显公平正义上求突破。要以提高整体作战能力为落脚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以提升队伍执法公信力为出发点,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要以强化干警服务意识为切入点,加强作风建设

璧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继红:

此次学习考察活动,是一次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之旅,拓宽眼界、自我升华之旅,博采众长、取长补短之旅。主要有三点体会、三点思考、三点建议。

三点体会:一是服务发展是政法工作的核心内容。宁波市近年来经济社会之所以能够实现快速发展,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得益于当地政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所提供的优质服务。如在招商引资方面,更多在于宁波拥有一个利于安心经营、公平竞争、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十分适合外来投资者的生存和发展。因此,觉得新时期政法工作要服务好、推动好发展,必须要进一步明确“一个中心”、强化“两种理念”、做好“三项服务”、打造“四种环境”,即:政法工作必须要始终以服务经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中心,牢固树立经济发展到哪里政法工作就应超前服务、跟踪服务到哪里的理念,积极为经济建设、为改革开放、为社会稳定服务,努力营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平安的治安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良好的安全环境。在经济社会发展之后,也必将给政法系统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产生出巨大的推动作用。二是造福群众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的。宁波政法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性理念,始终注重时时、处处、事事为民考虑、为民分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正确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兢兢业业保民安,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好务。三是改革创新是政法工作的重要动力。宁波的先进经验告诉我们,搞好新时期的政法工作,必须要大力推进思想观念创新,用正确的稳定观谋划、指导和推动政法工作;要大力推进工作方式创新,善于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办法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经济社会关系;要大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建立起有利于政法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三点思考:一是将加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作为进一步做好政法工作的关键因素。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重要组织形式,其工作的关键在于领导,也只有政法委领导地位的充分体现,才能切实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政法各部门的作用,有效避免政法各部门出现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等不良现象。要着力加强思想领导,确保政法部门只有一个声音、只有一种言论、只有一种想法;要着力加强工作领导,充分履行好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推进司法改革等各项职能作用;要着力加强队伍领导,不断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努力造就一支招之能来、战之能胜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二是将推动“平安建设”有序开展作为进一步做好政法工作的有力抓手。“平安建设”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需待改进之处,我们可以充分借鉴、利用宁波等政法工作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和成熟经验,以他人之长、补自身所短,同时,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当中广泛进行调查了解,多寻一些改进之路、多谋一些改进之法、多出一些改进之策,进一步推动“平安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因素、形成合力作为进一步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保障。要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必须动员、利用、激发社会各届力量共同参与。要充分统筹、调度、使用好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下的公、检、法、司等政法各部门的力量,注重同级之间的交流协调,使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真正实现统一性和同步性。要积极通过组织、宣传、教育等一切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充分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自觉参与到政法工作当中来,从最根本上保障政法工作的深入推进和有序开展。

三点建议:1.建议市委政法委加强对基层政法委工作的帮助指导,经常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同时,多组织各区县政法委之间开展经验交流、相互学习等,全面提升基层政法部门的整体工作水平。2.建议市委政法委加强对区县政法委领导干部的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出外考察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帮助基层领导干部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发挥政法委职能职责的具体形式。3.建议学习借鉴宁波经验,在街道、镇乡设立一名党委副书记(或政法委员),专管政法、综治、信访稳定工作。

大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光宗:

通过学习宁波市平安建设及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体会深刻,感受颇多。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浙江省委于2004511作出了平安建设的决定,宁波市委在短短的3天后就作出了建设平安宁波的决定,非常及时,同时,宁波市把平安建设及流动人口管理纳入了区(市)、县、乡镇、村(社区)的“一把手”工程,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安排部署。二是措施有力实在。特别是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出台了115文件,即:市委、市政府一个主文件,相关部门15个配套文件;召开了区(市)、县党政“一把手”及政府常务副职会议;成立了由区(市)、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编委明确了511人的正局级单位专门管理此项工作,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的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从2008年起,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178元,务工人员个人不缴纳;对流动人口的就医、培训、子女入学等一律按当地人一样的平等对待。三是基层基础扎实。乡镇综治委主任、副主任一律由书记、乡镇长担任,并在乡镇专门配备一名副书记任综治工作中心主任;村(社区)、企业设综治工作室,与综治工作有关的单位全体一起办公,真正实现了乡镇“五位一体”、村(社区)“六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四是经费充足。各级党委、政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平安建设,在经费上给予大量投入,2007年宁波市平安建设经费达到10个亿。如北仑区的每个乡镇用于平安建设的经费每年300万元以上,全区聘请了1200人担任村(社区)治安巡逻队员,全部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劳动保障,费用均由财政支付。

将宁波市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与我县实际相结合,有如下思考: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强烈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强化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要完善监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切实把治安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个人;要完善考评及奖惩机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把工作成效作为检验综治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范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晋升、调职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完善人才培训机制,立足现有条件,选派政治思想强、业务能力精的工作人员参与上级安排的各类培训、集训,定期组织各单位、部门综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努力打造精干高效的人才队伍。三是突出群防群治,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包括建立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建设大预防工作格局,形成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迅速健全预防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以社区为基础,有效整合各种防范力量,充分发挥整体防范效能;建立以派出所为骨干的重点防范机制,对案件多发区域、部位、时段以及特殊人群、特种行业等,加强治安巡逻和监控、管理,最大限度地防范治安问题的发生。建立信息传输机制:定期召开信访、公检法司等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加强互通和协作配合,以街镇乡为支干,以村(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为触点,加强对各类治安信息的动态采集、整理,并畅通传输渠道。有重点的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在居民区范围内,充分发挥居民群众自治组织如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的积极作用,走物业化管理的路子,坚持谁出资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的宗旨,积极鼓励街道办、居委会组建社区保安队伍,可将其纳入市场运作的管理机制,最大限度解决好居民社区夜间治安管理空档的问题。四是着力抓好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筑牢平安建设根基。要严格按照59号文精神,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使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巩固;要开展试点建设,以点带面,实现整体提升,继续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建设工作,进一步查找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逐步深入,全面推进;要抓住重点、解决难点,突破发展瓶颈,加大对治安乱点地区、复杂场所的查处力度,重点做好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有关衔接管理工作,堵塞诱发和滋生违法犯罪的漏洞;要多法并举,构筑网络,提高效益,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发动群众,不断完善基础保障设施,逐步提升技术防范水平,逐步建立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防控网络。五是加大投入,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央综治委、中组部、财政部等五部委及全国人大等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从政策导向、人员调配、经费保障、设施装备等方面向综治工作倾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尽可能落实治安协勤员等人员的薪酬待遇,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矛盾调处中心和村委会警务室建设,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构建全民参与的“大综治”模式。


阅读:
录入:市委政法委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宁波归来话体会——各区县党委政法委书记赴宁波考察心得选编之一
下一篇:震灾无情 人间有爱 市委政法委再为绵阳灾区捐款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CopyRight © 2005-2008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渝ICP备06003350号
联系电话:023-63899803 023-63896216 Email:cqjgdj@126.com
中国当红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