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批青年文明号受到团中央等部门表彰
[日期: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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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团中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就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对优秀青年集体进行表彰。其中,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重庆市大渡口区地方税务局新山村税务所获得“2007年度税务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国税发[2008]59号),重庆海关驻机场办事处获得“2007年度海关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署政发 [2008]230号),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获得“2007年度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法 [2008]158号)称号。下一步,重庆城市共青团将继续保持优良作风,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城市职业青年参与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热情,进一步强化重庆城市职业青年的服务技能,积极引导全市职业青年投身重庆“314”发展战略,为促进重庆加快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