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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直机关传达贯彻团十六大精神会议的通知

[日期:2008-07-08] 来源:  作者: [字体: ]
 

共青团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直机关

传达贯彻团十六大精神会议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团委(总支、支部):

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6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胜利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决定召开市直机关传达贯彻团十六大精神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7月15日下午2: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市级机关综合办公楼17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二)表彰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

(三)“青年文明号”复查结果通报和命名单位授牌;

(四)通报抗震救灾特殊团费交纳情况;

(五)为卸任团工委委员授荣誉证书;

(六)布置下一阶段市直机关共青团工作。

四、参会人员

团工委委员,市直各机关团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2007年度命名的青年文明号负责人。

五、有关要求

(一)请市直各机关团委(总支、支部)做好参会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并于7月11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团工委。

(二)参会人员请于7月15日下午2:10前报到。

联系人:杨能, 联系电话:63897175(传真)。

附件:市直机关传达贯彻团十六大精神会议参会回执

共青团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8年7月8 日

 

附件:

市直机关传达贯彻团十六大精神会议

参会人员回执

填报单位(盖章):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座机

手机

注:请于7月11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团工委。传真电话:6389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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