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直机关
传达贯彻团十六大精神会议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团委(总支、支部):
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6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胜利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决定召开市直机关传达贯彻团十六大精神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7月15日下午2: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市级机关综合办公楼17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二)表彰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
(三)“青年文明号”复查结果通报和命名单位授牌;
(四)通报抗震救灾特殊团费交纳情况;
(五)为卸任团工委委员授荣誉证书;
(六)布置下一阶段市直机关共青团工作。
四、参会人员
团工委委员,市直各机关团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2007年度命名的青年文明号负责人。
五、有关要求
(一)请市直各机关团委(总支、支部)做好参会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并于7月11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团工委。
(二)参会人员请于7月15日下午2:10前报到。
联系人:杨能, 联系电话:63897175(传真)。
附件:市直机关传达贯彻团十六大精神会议参会回执
共青团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8年7月8 日
附件:
市直机关传达贯彻团十六大精神会议
参会人员回执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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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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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手机 | ||||
注:请于7月11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团工委。传真电话:63897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