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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传达学习全国全市政法专题研讨班精神

[日期:2008-07-10]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08年6月30日至7月2日,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全国全市政法专题研讨班精神学习班。此次学习班的开办,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审视发展大势积极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专题培训的具体行动。学习班历时3天,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直属单位、协会学会的主要领导和负责人共160余人参训,学习班采取集中辅学、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相结合的形式,主要就中央和市里相关领导在全国、全市政法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集中传达和深入学习,收到了初步成效。
  突出重点,抓住要点,认识在导学中提高。学习培训中,参训学员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周永康、孟建柱同志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讲话”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刘光磊、刘学普同志在“全市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全国政法系统专题研讨班精神学习班”上的讲话。通过学习,参训学员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确保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如何履行政法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及如何强化政法队伍建设等问题有了更全面的理解和更深刻的认识。培训中,市司法局领导按照记住重点、把握要点、关注焦点的学习要求,对集中学习进行了专项辅导,特别是对讲话中的重点内容,如“三个认同”、“三个至上”、“三个维护”和“一个确保”、“六个表率”、“四个在心中”等,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了全面的阐述和细致的讲解,从而使参训学员对当前形势有了更客观的认识、对工作谋划有了更清晰的思路。学习后,系统广大领导干部在分析一些突出社会问题和不良社会现象时,有了更先进的理论武器和更有力的底气支撑,思想更加统一、思维更加活跃、观念更加开放、理论更加丰实。
  热烈讨论,各抒己见,思想在碰撞中升华。7月2日上午9点至12点,学习班分5个小组进行集中讨论。参训学员热情高昂,踊跃发言,结合本职工作,围绕“如何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如何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等内容,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讨论,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抓住理论重点,论得深。抓住讲话中提出的一些重要论点和新的提法,参训学员谈出了自己的认识。有的同志认为:从“为社会主义事业保驾护航”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已较过去有了一定转变,司法行政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肩负职责也显得越发的重要,作为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一员,在荣誉感与自信心倍增的同时,惟有始终跟党走,始终坚持正确方向,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自觉维护人民权益,才能不负重托,真正担当好“建设者和捍卫者”。有的同志认为:周永康同志讲话中提及的法治与政治的辩证关系问题,的确值得我们深思并在政法实践中准确把握。法治虽不等同于政治,却要为政治服务,为实现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服务。法治不能脱离政治,法治更不能游离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这个中心之外,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好法治与政治的辩证关系,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预防打击各类犯罪的有力手段,使法治建设和政治建设两相促进、两相发展。二是找准关注焦点,论得透。针对讲话中提及的、同志们在工作学习中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参训学员全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在谈及“西方反华势力”时,同志们对西方反华势力对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的破坏表示极度地愤慨,表明:作为政法工作者,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敏锐的政治嗅觉,必须要在大是大非面前辨明方向、在大风大浪面前经住考验,坚决贯彻落实“五个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领导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论及“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时,同志们说到:要始终立足中国国情,从政治、经济、文化的不同层面去理解和认识我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特别是在与国际司法制度的接轨中,要循序渐进,充分考虑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开放的社会矛盾凸显期这个大实际,虽要充分借鉴西方司法制度建设中的先进经验,但却不能对西方国家司法制度中体现的司法独立、法律至上等法治观念和法律模式照搬照抄,中国的司法建设应当作为化解改革开放中各类社会矛盾的有力武器,真正体现“东方特色”。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论得广。讨论中,参训学员自觉以中央和市领导的讲话精神为尺度,分析思考当前工作,深受启发,受益匪浅。有的同志认为:践行讲话精神,要从抓基层、打基础做起,切实解决好工作推进和队伍建设中的认识不高、创新不高、效率不高的“三个不高”问题,高度重视习惯性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对事业推进的负面阻碍,全面推进改革创新。有的同志认为:践行讲话精神,必须牢牢抓住如何履行好政法机关的首要任务这个关键点,努力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上下功夫,起好监狱劳教工作的法律保障作用,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有效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献策出力。还有的同志认为:践行讲话精神,就是要不遗余力地抓住发展契机,对现阶段在刑罚执行、社区矫正、《律师法》的贯彻执行等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阻力和问题,要本着“摸石头过河”的精神,总结研究出好的对策和方法,争取有更多的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先进试点。
  立足当前,展望未来,事业在奋进中前行。学习培训中,市司法局领导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如何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上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在奋进中前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要准确理解讲话精神。要从以下方面全面理解讲话精神,即要进一步领会党的十七大主题,领会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领会社会公平正义的首要价值追求,领会维护人民权益、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以及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基本要求,从而使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能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不竭的原动力。二是要切实抓好贯彻执行。要把在学习期间学到的理论知识用于指导实践,在总结现有工作经验和成绩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刑法执行、劳教教养、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始终将维护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和服务重庆社会经济政治可持续发展放在首位,特别是要在从信访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身市委、市政府为维护奥运期间安全稳定作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以平安、和谐司法建设加快“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目标的实现,大力助推重庆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推进。三是要全面强化组织保障。要从工作安排、措施落实、督促检查等方面不断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讲话精神能在工作中得到全面的落实。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订出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贯彻意见;要采取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学习讨论,确保学习时间,务求学习效果;要按照分类别、分层次的要求,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职工进行一次普遍培训。同时,市司法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重点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了什么工作,重点解决了什么问题,在学习领会上有什么收获,取得了什么实效,真正使学习成效得以适当运用,使讲话精神得以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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