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关于抗震救灾捐款情况的通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外地政府驻渝办事处、有关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党组织:
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后,我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为党分忧,为国出力,踊跃捐款。共计310808元,其中,干部职工捐款148248元,交纳“特殊党费”100360元,单位捐款62200元(用于购买150吨水泥送往灾区),充分体现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爱国热情。现将捐款情况通报如下:
一、抗震救灾干部职工捐款148248.00元
(一)局机关:15700元;
(二)房屋管理处:6420元;
(三)后勤服务中心:4938元;
(四)锦红小区服务中心:3500元;
(五)天怡集团本部:1500元;
(六)渝州宾馆:20458元;
(七)雾都宾馆:20911元;
(八)中山宾馆:2650元;
(九)汽车队:9100元;
(十)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渝办事处:32975元;
(十一)山东省人民政府驻渝办事处:1050元;
(十二)贵州省人民政府驻渝办事处:1400元;
(十三)云南省人民政府驻渝办事处:3000元;
(十四)福建省人民政府驻渝办事处:600元;
(十五)广西区人民政府驻渝办事处:1300元;
(十六)万州区人民政府驻渝办事处:2950元;
(十七)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驻渝办事处:800元;
(十八)永八县人民政府驻渝办事处:1475元。
二、交纳“特殊党费”100360元
(一)局机关47925.00元,交纳1000元以上人员:
王 庆:2600元,刘万发:2200元,金若东:2000元,邹荣:2000元,张健2000元,李启田:2000元,张士军:2000元,周文盛:1600元,唐毕琴:1500元,蔡书华:2000元,李能鹏:1600元,罗光彩:1600元,覃 艳:1500元,田欣瓒:1600元,邓清华:1300元,严 正:1000元,程建全:1000元,李勇:1300元,裴 林:1000元,林 佳:1000元,丁 凤:1000元,赵韦咏:1300元,蒋慈国:1400元,杨立人:2000元。
(二)房屋管理处16820元,交纳1000元以上人员:
卢庆忠:2500元,刘 力2000元,肖波:1600元,王 音:1500元,王 文:1500元,邓为民:1000元,赵帮锋:1000元,李川玲:1000元。
(三)后勤服务中心5200元,交纳1000元以上人员:
罗光庆:1000元,秦芳林:1000元。
(四)汽车队17410元,交纳1000元以上人员:
贺银华:2000元,尹国法:2000元,周万富:2000元,张庆龙:1000元,罗和平:1000元,潘建军:1500元,闫冬伟:1000元。
(五)锦红小区1400元,交纳1000元以上人员:
谭 立:1000元。
(六)大礼堂管理处1555元。
(七)天怡集团本部2600元。
(八)渝州宾馆2050元。
(九)雾都宾馆5400元。
三、单位捐款62200元
(一)房屋管理处5000元;
(二)后勤服务中心3000元;
(三)锦红小区服务中心3000元;
(四)天怡集团23000元;
(五)万州区接待处3000元;
(六)涪陵区接待办1000元;
(七)巴南区接待办1200元;
(八)武隆县外事接待办公室3000元;
(九)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000元;
(十)九龙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00元;
(十一)綦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00元;
(十二)大渡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3000元;
(十三)沙坪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3000元;
(十四)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00元;
(十五)合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3000元;
(十六)潼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1000元。
(十七)市机关事务工作协会3000元
二00八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