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由中组部印发的“1000元及以上特殊党费收据”和市委组织部印发的“500到1000元特殊党费收据”已到,请市直机关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内容,拷贝到U盘上,速到工委组织部(1709室)领取。
各单位在开具“特殊党费收据”时,须严格按照编定的收据号填写姓名及金额。如有填错或污损,应及时将废收据交还工委组织部换领,不得丢弃。
联系人:龚垠畅(63899803)、张荣军(63899804)
电子邮件:cqjgdj@126.com
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2008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