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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法院“六增强、六抓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日期:2008-07-23] 来源:涪陵区直机关工委  作者: [字体: ]

涪陵区法院在“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5月9日下午,涪陵区法院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学习了薄熙来书记“解放思想光在家里念书不行”、区委张鸣书记“浙沪归来话兴涪”一文以及区委“七不准”规定、高院“四个一律”规定等。院领导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加强作风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党课讲座。院长邬前跃就如何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要求。

涪陵区法院针对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个别干部职工纪律较差,上班、开会迟到、早退;学习较差,流于形式甚至厌倦学习;办案效率、质量较差,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不够;对待群众态度较差,服务意识、为民意识不强;接待当事人规范性较差,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待;文明程度较差,乱丢烟头、乱吐痰”等问题和现象,进行了整顿,要求全院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七不准”和“四个一律”规定,做到“六增强、六抓好”:一是增强表率意识,抓好领导作用发挥;二是增强纪律意识,抓好制度落实;三是增强更新观念意识,抓好学习讨论;四是增强逗硬意识,抓好监督查处;五是增强形象意识,抓好行为规范;六是增强为民意识,抓好反对特权。(区法院  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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