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商 宇 实习生 郑芳蓉)市人大机关昨日上午召开大会,学习贯彻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会议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市人大要按照市委要求,大力弘扬“自强不息、开拓开放”的人文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的腾飞。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在会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首先要深刻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开放。在重庆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人大也承担着促进大开放大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这是市委交给人大的新任务,是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按照市委要求,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扩大开放大战略中的责任、地位和作用,积极投身大开放大发展的主战场,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活动,继续解决思想观念、能力水平、精神状态与实现扩大开放、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通过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全局意识,提高综合素质,振作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能力。
陈光国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全体干部职工在新的历史时期,要以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在新一轮大开放大发展中积极作为。要通过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的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通过行使立法权和决定权,保障和促进全市的大开放大发展。一是要抓紧《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二是要科学编制好《重庆市2008—2012年立法规划》;三是要按照大开放大发展的要求,立即启动对相关法规的清理;四是要按照常委会2008年的工作安排意见,审议出台或调研起草《重庆市招标投标管理条例》、《重庆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创新促进条例》等法规,为全市大开放大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同时还要在立法方面开展一些超前性工作,针对全委会提出的一系列目标任务,提前思考是否可以以及如何制定诸如《北部新区建设管理条例》、《寸滩港、空港保税区管理条例》、《土地交易所管理条例》等法规,作一些前期预研准备工作,一旦条件具备,就可以立马上手,进入程序,为实现市委提出的目标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此外,还要通过行使监督权,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市委决策。要以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促进大开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