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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妇女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的通知

[日期:2008-08-11] 来源:妇委会  作者: [字体: ]
 

 

重庆市直属机关妇女委员会

关于组织市直机关妇女干部外出学习考察

   

 

市直各机关妇委会(小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在机关妇女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进一步推动市直机关妇建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市直机关妇女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9月18日至9月25日,共8天。

二、地点:湖南、江西。

三、学习考察内容  

(一)学习考察江西省直机关妇女工作经验;

(二)学习交流“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经验;

(三)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四)加强各族各界妇女的交流、交往。

四、参加人员  

市直各机关妇委会(小组)干部、分管领导,“巾帼文明岗”人员,从事女职工工作的同志。

五、费用标准 

学习考察费用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将参加学习考察的人员名单,务必于9月5日前报市直机关妇委会。联系人:万静波,电话:63895880;杨明蓉,电话:63896876(传真)。

附件:重庆市直机关妇女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回执单

                                          

重庆市直属机关妇女委员会

        2008年8月11


附件:

重庆市直机关妇女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回执单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

是否

统一

乘车

到机场

行政职务

妇委会(女工委)

  

注:请各单位填写此表格后,于2008年9月5日前传真反馈重庆市直机关妇委会。

传真电话:6389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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