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区地税局提出“四重四强”做好文明执法。
一、重教育,强意识。通过会议、文件、板报、内网通知、手册等形式加强对职工文明执法的思想教育;通过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和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
二、重制度,强管理。该局对现有纳税收执法和税服务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特别是涉及税收公平公正方面的制度、程序进行重点修改,最大限度地做到公正透明,压缩自由裁量范围,杜绝暗箱操作,推行阳光税务。
三、重检查,强服务。要求各下属单位每季对执法服务进行自查,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化征纳矛盾于萌芽之中。同时将执法服务作为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
四、重落实,强责任。该局明确要求,加强执法文明建设实行首长负责制,各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凡是因服务态度或执法不公等问题,被投诉到区局或上级机关的且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后,按规定扣发直接责任和第一责任人工作津贴,同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直接责任人待岗学习半年,第一责任就地免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