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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日期:2008-08-20] 来源:  作者:潼南县直机关党工委 [字体: ]

中共潼南县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

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县直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党的十七大及新党章精神,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渝委办[2007]46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县《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镇乡(街道)机关党建工作参照此《意见》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潼南县委办公室

2008815

  


 

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

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县直机关是县委和县政府工作的重要枢纽,肩负着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管理职能。县直机关党的建设,是我县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大力实施“固本强基”战略,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加快建设小康潼南、和谐潼南提供不竭动力和坚强的保证。

一、始终高举“特色旗帜”,扎实推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

1.强化学习,狠抓理论武装工作。在理论武装工作上,必须统一和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在新时期的理论主题和实践主题,要紧密结合重庆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潼南建设现代经济强县的生动实践,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巨大作用。各机关党组织要坚持“解放思想、扩大开放”,立足于潼南实际,围绕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抢抓战略机遇、推进城乡统筹、实现科学发展的总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推动潼南新一轮的“大转型、快发展、求突破”。要健全完善党员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并落实党员自学、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和脱产轮训、专题培训、短期集训计划,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和党员活动中心(“党员之家”)的主渠道作用,采取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新党员培训班(含部门联合办班)、党务干部培训班等形式,力争用4年左右时间对全县党员进行一次轮训。

2.以人为本,狠抓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坚持说服教育、以理服人,关怀体贴、以情感人,树立榜样、典型示范,把准脉搏、有的放矢,引导党员干部正确看待客观事物、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分析报告制度,各机关党组织要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动态,积极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党组(党委)报告分析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切实做到“三及时、三解决”(即:及时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解决他们存在的模糊认识;及时疏通和保持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渠道,解决他们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及时分析和研究党员群众的思想问题,解决他们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资源共享,狠抓党的宣传工作。在党的宣传工作中,采取整合信息资源的办法,集中力量,共同推进。要深入挖掘、深度整合各种信息资源,认真做好党的日常和重点宣传工作。尤其是要运用网络技术推进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在充分运用《重庆机关党建网》、《潼南县政府门户网》、《潼南县党政信息网》、《潼南党建网》等网站的同时,积极筹办《潼南县机关党建网》,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和丰富多彩的网络学习宣传活动,鼓励党员干部参与网上交流,着力建设“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县直机关党建和各基层党组织党建信息资源的共建共管共享。逐步建立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各基层党组织原则上每年上报信息不少于4篇。

4.搭建平台,狠抓和谐机关建设。建设和谐机关,必须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德”作为行动的“纲”。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推进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培育“自强不息、图变图强、创新创业”的新时代潼南人文精神。坚持正确导向,弘扬机关正气,进一步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开展建设节约型、和谐型机关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机关文化。每年各党支部应组织开展12次文艺体育活动,举办机关干部职工运动会,搭建机关干部沟通思想、联络感情、交流工作、强身健体的平台。

二、精心统筹城乡党建,扎实推进机关党的组织建设

5.抓统筹,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按照以城带乡、以工补农、互促共进的工作理念,探索与村(居)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双向联建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共建、基层干部人才互动、党员动态管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基层组织互帮互助“六大体系”;建立城乡互补的资源对接机制、以城补乡的人才流动机制、结对共建的城乡互动机制,着力实施“三三”工程(每年组建城乡联建党组织3个以上,力争到本届末实现30%以上的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农村等党组织联建,机关中至少有300名懂技术、知信息的党员干部到村居、社区及  “两新”组织中去帮助指导其发展),形成“组织共建、党员共管、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实现城乡党建优势互补、相互融合、协调发展。

切实做好机关基层党组织新建、换届、调整工作。加强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调整工作;对无故推迟换届或换届选举不规范的,应督促其及时整改。要配齐配强机关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机关党委、党总支可设专职副书记,部门只设1个机关党支部且党员人数较多的可设1名副书记(与机关党委、总支专职副书记一样,享受部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职级待遇)。改革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比例;基层党组织提出的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探索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等新途径,抓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范围,力争到本届末全部实行直选。

加强对机关群团工作的领导,推进机关党建与工建、团建和妇建的整体联动。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拓展功能,主动接收在本单位的农民工党员,使农民工党员亮明身份、发挥作用;参与帮扶本单位农民工群体,在就业咨询、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切实为农民工排忧解难注重吸纳农民工加入机关工会组织,工会经费使用要向基层工会组织倾斜。组建青年联合会、发挥女性人才作用。办好机关职工运动会,打造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品牌。

6.重质量,依法管理党员队伍。坚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完善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分子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积极探索异地委托、流动党支部跟踪、驻地党组织协助、培养人接力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效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创新党员管理的方式方法,探索建立灵便快捷、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模式;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务工信息、基本情况为一体的流动党员信息库,把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与劳务输出和返乡创业紧密结合起来;发挥无职党员作用,广泛开展“定岗位、定职责、定目标”的“三定”活动,把无职党员吸收为专业协会会员、听证会成员、理事会骨干等,使无职党员在宣传法律政策、领航经济发展、传播实用技术等方面发挥作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学习法律知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建立党员党性定期(每半年或一年)分析制度,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全面做好离退休党员工作。

7.树人才,培养一流党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大力实施以“拓宽渠道挖掘一批、强化实践锻炼一批、突出重点培训一批、创造条件提拔一批、跟踪管理培养一批”为主要内容的党务干部“五个一”工程,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在新的形势下,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切实关心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锻炼,不断改善党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提高党务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要建立党务干部后备库, 建立专兼职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党员信息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适时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班,教育和督促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加快培养和大胆启用优秀年轻党务干部,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努力培育和树立一批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基层党组织,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形成“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格局,实现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8.强阵地,丰富党的组织活动。由县直机关党工委具体牵头与县委党校联合建设的潼南县党员活动中心(即“党员之家”),已经投入使用。要健全完善使用管理制度,合理组织机关各级党组织积极有序地进入“党员之家”,开展党的各种活动;要按照建设规划和新的发展要求,逐步拓展完善其功能,力求设施到位、功能齐全、运转规范。从而,真正为全县党员搭建一个操作性强、服务功能齐全的学习型、服务性平台。各级党组织应结合实际,在本单位内建设完善办公室、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健身室以及学习园地、板报墙报、单位局网等必要的活动阵地。提倡在适当场合、适当地点挂党旗、佩戴党徽。

三、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

9.积极弘扬新风正气。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机关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优良的党风和机关作风促政风带民风,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督促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改进机关会风文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纳入党建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定期督促检查。通过网络栏目、热线电话及定期、不定期接访等形式,畅通与群众联系沟通的渠道。

10.不断发展党内民主。发展党内民主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条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参与、管理、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质量和水平,促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健全党组织成员联系党员、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双月征集党员建议、党员民主议事、党内情况通报等制度。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抓好机关专职党委(总支、支部)副书记岗位资格实行竞争上岗、差额直选和在机关党委(总支)所属党支部中直接选举党员非行政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的试点。

11.合力打造永续工程。把“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活动中创造的问政于民、群众评议、开门整改、社会考评等密切联系群众的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四种机制”,即以“讲学习、谋发展、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的“学习教育机制”、以“强监督、抓作风、促效能”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的“效能督查机制”、以“群众评效能、干部受激励”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的“群众评议机制”、以“我是窗口岗位,接受社会监督”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的“自我约束机制”。每年突出一个主题,以解决“门难进” 、“办事难”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在消除制度性障碍、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发展环境等方面求突破,

有创新、有检查、有考核地推进“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永续工程。

四、深入开展“三优”争创,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制度建设

12.把握原则,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根据《中共潼南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的建设“三优”争创活动的意见》(潼南委发[2007]20号)要求,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发展,联系实际、务求实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广泛参与、常抓不懈”的原则,深入开展以“争创优秀党委、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建设“三优”争创活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应加强督促指导,力求“三优”争创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各单位党组织要以“三优”争创活动为总抓手,深入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和以“亮身份、亮岗位、亮职责,带家庭、带邻居、带楼道,联空巢老人户、联生活困难户、联下岗失业户”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党员“三亮、三带、三联”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制度建设。

13.分类指导,完善机关党建管理体制。坚持县委统一领导,县委党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委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机关工委具体负责,部门党组(党委)积极配合的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格局。部门党组(党委)向县委报告工作时,要将指导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县直机关党工委要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重点围绕创新组织生活内容和方式、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开展党的工作,积极探索适应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模式,发挥组织规划、检查指导和协调督促的作用,分类指导部门的机关党建工作,并定期(每半年或一年)向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加强与部门党组(党委)的沟通和联系;配合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督促检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有关工作。党校、机关党建研究会等教学研究机构要加强对机关党建的理论研究。

14.强化责任,健全机关党建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的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健全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部门党组(党委)对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要将党建工作作为“主业”来抓,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相关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党组(党委)成员特别是书记要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带头讲党课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组(党委)要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在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各项任务中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吸收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专职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组(党委)有关会议,参与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的考核、民主评议;重视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使用和交流;督促基层党组织搞好每年的党员评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具体问题,应保证基层党组织每年党员人平50元以上活动经费。

15.与时俱进,形成“三优”争创动态模式。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区县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13个长效机制文件。积极推广在全国、全市、全县有影响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典型经验,宣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感人事迹。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为党员成长成才提供服务和帮助,关心和爱护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年组织一次党员捐款,募集款注入党内帮扶基金。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机关党建工作考评与全县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和“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含“发展环境综合治理”)考核相衔接,权重占共性工作总分值的10%左右,由县委督查室统筹安排;同时部门党组(党委)对系统内各党组织的工作要严格考核并逗硬奖惩。

五、逐步完善惩防体系,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反腐倡廉建设

16.实施廉政文化进机关。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尤其是要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权力观教育。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要创新教育制度,使干部不想腐败;创新管理制度,使干部不能腐败;创新监督制度,使干部不敢腐败;创新激励制度,使干部不必腐败。从而,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17.探索党内监督新形式。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抓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以制度规范行为,促进机关党员干部依法行政、高效勤政、廉洁从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发生的力度。

18.严格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机关党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有关要求做好责任分解、落实、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工作。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加强对落实责任制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坚决查处违纪案件,又支持改革创新,依法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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