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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市直机关红色经典歌曲传唱工作会议纪要

[日期:2008-08-22]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作者: [字体: ]
 

第一次市直机关红色经典歌曲传唱工作

会议纪要

2008年8月18日,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况由志同志主持召开第一次市直机关红色经典歌曲传唱工作会议。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三峡博物馆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市直机关红色经典歌曲传唱进展情况。市财政局与市三峡博物馆工会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组建市直机关合唱团建议方案,与会同志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认为,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同志的倡导下,市直各机关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积极传唱红色经典歌曲。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精神,市直机关工委及时发出了《关于在市直机关广泛传唱红色经典歌曲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红色经典歌曲传唱工作的通知》,有力推动了市直机关红色经典歌曲传唱。市直机关积极参演、观看“颂歌献给亲爱的党”、 “八一军旗高高飘扬” 两场歌咏会,拉开了市直机关传唱红色经典歌曲的序幕。已向市直机关以及各区县发放《颂歌献给亲爱的党——经典红色歌曲100首》1.7万余册,为干部职工广泛传唱提供了条件。正在抓紧筹建“重庆机关党建”网站上的“红色经典歌曲传唱”专题网页,为传唱营造氛围、搭建互动平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委、市质监局等单位正以组建合唱团、举办歌咏会等多种形式广泛传唱。

会议指出,市直机关开展红色经典歌曲传唱,对于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激发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振奋精神、负重自强,艰苦奋斗、努力拼搏,努力实现“314”总体部署,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有着重要的感召和激励作用,对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有着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组建市直机关合唱团,有利于在市直机关整合优势资源,建立长效机制,把红色经典歌曲传唱提升到更高水平,扩展到更广范围。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关于筹建市直机关合唱团方案的思路、框架和主要内容。以市财政局职工合唱团为基础,选拔充实骨干力量,组建190人左右规模的市直机关合唱团,其中市财政局职工合唱团团员100人左右。在有多年演唱经验的国税、地税、国土部门合唱组织的基础上,分设市直机关合唱团国税、地税、国土三个合唱分团,每个分团选派30人左右参加市直机关合唱团。合唱团与各分团实行有分有合的训练方式,平时分练,有任务时合练。 

合唱团的名称定为“重庆市直属机关合唱团”,并相应译成英文。

合唱团名誉团长为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范照兵,名誉副团长为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况由志和财政局局长刘伟;由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志开担任总监。

由市财政局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补充,经下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后提请照兵常委审定实施。

二、市直机关合唱团当前任务是准备参加十月中旬市直机关办公室系统文艺汇演。要尽快选定曲目、落实人员、组织排练,及时通知国税、地税和国土等分团同步准备。在十月中旬演出时宣布市直机关合唱团成立。

三、鼓励市直机关有一定演唱基础和实力的单位组建合唱团,条件成熟时再增设一批市直机关合唱团分团。

参加会议人员:

周有兴  市直机关工委副巡视员

王智勇  市直机关工委调研员

    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王慧光  市财政局调研员

丁长瑜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唐德坤  重庆三峡博物馆工会主席

主送:照兵常委、连文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副书记;市财政局刘伟局长、周志开纪检组长;参会同志。

抄送: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党组和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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