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工委机关红色经典歌曲传唱讲座的通知
工委机关各部室: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红色经典歌曲传唱工作的通知》(渝机工委 [2008] 77号)要求,为了传唱和铭记红色经典歌曲,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学红歌、唱红歌力度,工委机关将举办“红色经典歌曲传唱讲座”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2008年9月1日10点30分(工间操后)
二、讲座地点:17楼大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工委机关在职干部职工
四、要求:
(一)各部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通知到本部室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二)参加讲座的人员请带上《颂歌献给亲爱的党——经典红色歌曲100首》歌本。
工委机关党委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