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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六大措施推进水系森林工程建设

[日期:2008-09-02] 来源:市水利局  作者: [字体: ]
    为认真贯彻森林城市战略,市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提早准备,加快实施,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水系森林工程建设。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落实专项资金,组建专门班子,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对相关河流、水库如何实施水系森林工程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认真分析,编制完成了全市水系森林工程规划(送审稿),拟投入市及市以上补助建设资金5亿元。

  二是明确建设目标。到2012年,水系森林工程规划区域的绿化率达到60%;到2017年,水系森林工程规划区域的绿化率达到80%,基本形成“水边有林,常年有绿”和“水系相伴森林,森林护卫水系”的良性生态环境,有效控制面源污染,确保水环境安全。

  三是突出实施重点。全市将围绕在建及已成大中小型水库和除长江、嘉陵江、乌江、小江、大宁河以外的各类江河两岸,以饮用水源水库和穿(绕)城镇的江河两岸为重点,有序实施水系森林工程建设。

  四是充分尊重民意。在水系绿化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制定等方面充分尊重有关区县党委政府、项目业主和受益群众的意见,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因地制宜,宜栽则栽,宜补则补,宜封则封。

  五是多方筹措资金。充分整合世行水保、农发水保、“长治”工程建设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水保规费、病险水库整治等相关水利资金,集中投入重点水系森林工程建设,确保补助投资一片、建成一片。同时,多渠道、多层次筹集水系森林工程建设资金,引导、鼓励国内外个人、集体、社团、企业多方式参与水系森林工程建设,大力组织发动受益群众积极开展工程建设。

  六是加强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市、区县(自治县)两级水行政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工程规模、投资构成、质量标准、建设工期、项目行政、技术负责人和举报电话等,分别于工程开工和竣工验收前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努力把好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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