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直属机关工会(局工会),机关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密切工会与会员群众联系,推进建设职工之家深入发展,全国总工会和市总工会要求在全国基层工会中广泛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工会组织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渝工发〔2009〕53号
重庆市总工会
关于认真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总工会、市级各产业工会、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市总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密切工会与会员群众联系,推进建设职工之家深入发展,全国总工会要求在全国基层工会中广泛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以下简称“会员评家”)。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好全国总工会会员评家意见提出如下要求。
一、准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
开展会员评家,要与开展以效益(绩效)之家、民主之家、温暖之家、文明之家、安全之家和自身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结合起来,防止搞成“两张皮”。评议内容要以全国总工会提出的“健全组织体系、促进科学发展、履行维权职责、实施素质工程、服务职工群众、加强自身建设”为基本内容,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五家一建设”的建家内容,突出重点、兼顾全面,体现基层工会的工作特色和工会主席(包括副主席,下同)的履职情况。
二、认真执行会员评家的程序
会员评家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一般由基层工会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自行组织开展。基层工会要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工会主席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在会上进行述职。会员(代表)在了解评议内容和标准并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对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进行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当场公开民主测评结果。会员评家的结果和原始资料要及时归档、妥善保存,以备上级工会考核基层工会(工会主席)或申报推荐工会系统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查阅。没有开展会员评家或满意等次达不到要求的基层工会(工会主席),不得申报推荐为重庆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三、客观确定会员评家的等次
上级工会和基层工会要根据会员评家中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实际情况,从大局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分析反映问题的根源和原因,集体研究确定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的满意等次。被测评基层工会(工会主席)会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之和达到80%,为会员群众满意基层工会(工会主席);会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之和达到70%、低于80%,为会员群众基本满意基层工会(工会主席);会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之和低于70%,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核实了解,基层工会工作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