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第十六期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市直机关积极接收大学生参加社会实习实践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渝委发〔2010〕21号)精神,做好我市大学生社会实习实践工作,从今年起,市直机关工委将每年统筹组织市直各部门提供一批岗位供大学生开展社会实习实践活动。今年,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首次提供300个岗位。
市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8月6日,工委组织市委办公厅等35个主要市直部门召开“接收大学生参加社会实习实践活动工作布置会”,分解接收任务,明确具体要求。8月10日,组织接收单位代表参加市委、市政府主办的“重庆市大学生社会实习实践工作启动仪式”,工委常务副书记曾礼代表市直机关与市教委签订合作协议,就市直机关建立大学生社会实习实践基地,设置大学生实习实践岗位,接受我市在校大学生到岗实习实践达成正式协议。
市直机关各部门积极响应,踊跃提供实习实践岗位,精心做好接收准备,明确专人负责,并提前对实践岗位、指导人员、工作餐、劳动补贴、交通问题等作了认真考虑和具体安排。市司法局领导要求所属接收单位要把参加实习实践活动的大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照顾好,做好引入工作,多多指点,并解决他们在实习中的一些具体困难。市公安局考虑到接收的15名大学生来自3个大学,采取了就近安排到区公安分局的办法,尽量确保他们上班方便。市民政局、市市政委、市交委等部门提前定好名额分配,为大学生保质保量完成实习实践任务做好了充分准备。目前,市直机关接收的300名大学生已基本到位。
党政机关接收大学生参加社会实习实践活动,有利于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是一件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好事、实事,市直机关责无旁贷。
(工委宣传部编发)
主 送:市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抄 送:徐鸣秘书长,工委委员;
市委宣传部、市教委
市直机关工委办公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