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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国税系统认真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日期:2011-08-3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配套制度,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动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近日,全市国税系统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推开了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市局党组及时召开了专题会,带头深入传达学习中纪委、总局、市纪委文件和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市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分成六个小组,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及《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实施意见》、《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并规定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三次。在第十四期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期间,市局组织各单位“一把手”进行了集中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总局的部署要求上来。各区县局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内网主页等渠道,传达学习总局专项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了《中共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中共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在市局直属机关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各单位认真传达贯彻市局通知精神,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方法步骤,在全市国税系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抓好工作落实。此次专项检查分为自查自纠、督查整改两个阶段。在深入学习环节结束后,各单位将按照市局党组统一部署,紧扣专项检查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检查范围和内容、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在督察整改阶段,市局还将成立督导检查组,结合开展巡视检查、构建惩防体系、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对区县局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督促整改落实,全面做好接受国家税务总局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是注重结果运用。对于此次专项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市局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公示,并作为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找出工作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制度机制,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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