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委发〔2011〕14号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2011年度重庆市文明单位标兵的决定
(2011年5月25日)
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以千万市民文明行动为总抓手,以“提高市民素质、改善城市形象、培育文明风尚”为目标,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奋发进取,推动文明单位建设深入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命名黔江区财政局等50个单位为重庆市文明单位标兵。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按照“重在建设、贵在坚持、务求实效”的要求,围绕大局,服务群众,保持创建热情,深化创建活动,在落实“314”总体部署,加快“五个重庆”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受命名单位的先进经验,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继续全面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努力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11年度重庆市文明单位标兵名单
附件:
2011年度重庆市文明单位标兵名单
(50个)
黔江区财政局
南川区国家税务局
万盛区交通委员会
綦江县人民法院
荣昌县人民检察院
璧山县国家税务局
丰都县国家税务局
垫江县人民法院
忠县人民检察院
巫山县国家税务局
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秀山自治县财政局
酉阳自治县人民法院
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重庆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西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巴南区分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局两路口税务所
重庆市北部新区地方税务局人和税务所
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
重庆市林木种苗站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长江涂装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涪陵监管分局
西南油气田重庆公共事务管理中心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梁平采输气作业区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沙坪坝水厂
重庆通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电力科学实验研究院
重庆市城投路桥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电力公司万州供电局
重庆市电力公司北碚供电局
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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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政城区三局
中国船级社重庆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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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巨成(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