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关于严格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

渝机工委[2011]100号

[日期:2011-10-08]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严格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广大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就严格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切实做到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定期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意见,讨论决定党内有关重要问题;及时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组织和引导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加强党性观念的教育。

(二)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对照争当“五带头”优秀党员的具体要求,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在创先争优“一讲二评三公示”中,坚持日常记实,在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会上讲述、点评、评比。

(三)坚持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一年至少召开一次,检查和评价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履行工作职责、联系和服务群众、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交流思想、相互监督、增强党性、增进团结、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要结合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深刻的党性党风教育,切实解决好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

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经常与一般党员谈心交心,交流思想,修正错误,增进团结。

二、严格落实机关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党支部书记是党的组织生活的直接领导者和具体组织者,要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中切实负起责任。要认真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分季度确定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提出组织生活的要求,要端正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思想,防止和纠正图形式、凑次数等现象,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机关党委(总支)要采取集中授课、专题专讲、经验交流和座谈研讨等形式,加强对支部书记和委员“组织生活应知应会”的业务培训。市直机关工委将在10月下旬重点围绕如何提升支部书记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肃性、重要性的责任意识,掌握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当好组织生活的“召集人”、“主持人”,集中开展支部书记“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专题培训。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机关党的组织生活

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党的组织观念,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 ( 党小组 ) 的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本人要向所在党支部 ( 党小组 ) 请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严肃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纪律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允许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党支部 ( 党小组 ) 对 1 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予以提醒;连续 2 次无故不参加的,要予以告诫 ;连续 3 次无故不参加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要按自行脱党处理。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组织调整。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指导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着力创新丰富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形式

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在硬化组织生活制度,总结、传承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积极采取主题式研讨,开展城乡支部结对共建、与街道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走进群众、感受民生”调研,深入基层“三进三同”、“结穷亲”,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样性学习教育实践方式;可以尝试“党员点题”、“角色互换”、“轮流主持”,建立网上党支部,提倡跨区域、跨行业、跨单位联合开展党组织活动,探索开放式的组织生活等等,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六、加强督促检查

机关党支部要严格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考勤和记录,统一使用市直机关工委编制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的内容包括:党的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出、缺席情况和列席人员情况,党的组织生活的议题,主持者,每个委员、党员发言摘要,不同意见争论要点,记录人姓名等。要严格组织生活定期报告、通报制度,每半年对支部组织生活的落实情况自查小结一次,年终进行一次总结,并及时向党员通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机关党委(总支)要每半年对所属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和《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一次检查或组织支部之间互查,推广好的形式和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要把组织生活落实情况作为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进行一次严格考评,并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市直机关工委将结合平时调研、专项督查、综合考评工作等,加大重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力度。对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组织生活作用的典型实例,运用《简报》、《重庆机关党建》网、《机关党建》杂志等,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对因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而未抓好组织生活的,在一定范围内严肃通报。每年结合支部书记培训,对严格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范例进行集中展示。把党的组织生活落实情况作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各单位组织生活是否正常,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是否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有关制度,记录资料是否健全等。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1年9月23日


电子公文全文下载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评论


CopyRight © 2005-2009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渝ICP备06003350号
Email:cqjgdj@126.com
中国当红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