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
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培育弘扬“重庆城市精神”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宣〔2024〕32号)文件精神,拟在市直机关开展“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3月19日至4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三、表述语征集规范
每条表述语的字数应控制在20字左右,并提供300字以内的“重庆城市精神”创意说明和表述语涵义注释。同时,应具备以下5点要求:
(一)蕴含传统文化。表述语要以重庆市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为底蕴,根植于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革命文化、统战文化、移民文化、民俗文化等重庆特有的文化,充分彰显以红岩精神为核心的城市精神。
(二)富有时代气息。表述语要以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肩负的历史使命为主脉,体现现代、文明、开放、发展的特质。
(三)彰显地域特色。表述语要以全面反映重庆风土人情、民风个性为重点,诠释重庆地域特色,展现重庆人精神风貌。
(四)引领发展潮流。表述语要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发展、强市惠民为目标,体现文明守法、崇德重信、开放创新、求实奋进的新时代风尚。
(五)语言通俗好记。表述语要以鲜明、精辟、简洁、通俗的表达方式,做到好记好懂、好用好传。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作品1件,奖金10000元;二等奖作品10件,每件奖金3000元;三等奖作品19件,每件奖金1000元。
五、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培育弘扬“重庆城市精神”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市,汇聚新重庆建设力量的有力举措,摆上重要议程,认真谋划推进。
(二)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鼓励引导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原则上每个部门(单位)报送不少于1条。
(三)各部门(单位)征集的“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及相关涵义注释,汇总打包后,于4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cqcsjszthd@163.com。联系人:杨星月;联系电话:63896733。
附件:“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表
中共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 “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