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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工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4-03-19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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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

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培育弘扬“重庆城市精神”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宣〔2024〕32号)文件精神,拟在市直机关开展“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3月19日至4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三、表述语征集规范

每条表述语的字数应控制在20字左右,并提供300字以内的“重庆城市精神”创意说明和表述语涵义注释。同时,应具备以下5点要求:

(一)蕴含传统文化。表述语要以重庆市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为底蕴,根植于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革命文化、统战文化、移民文化、民俗文化等重庆特有的文化,充分彰显以红岩精神为核心的城市精神。

(二)富有时代气息。表述语要以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肩负的历史使命为主脉,体现现代、文明、开放、发展的特质。

(三)彰显地域特色。表述语要以全面反映重庆风土人情、民风个性为重点,诠释重庆地域特色,展现重庆人精神风貌。

(四)引领发展潮流。表述语要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发展、强市惠民为目标,体现文明守法、崇德重信、开放创新、求实奋进的新时代风尚。

(五)语言通俗好记。表述语要以鲜明、精辟、简洁、通俗的表达方式,做到好记好懂、好用好传。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作品1件,奖金10000元;二等奖作品10件,每件奖金3000元;三等奖作品19件,每件奖金1000元。

五、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培育弘扬“重庆城市精神”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市,汇聚新重庆建设力量的有力举措,摆上重要议程,认真谋划推进。

(二)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鼓励引导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原则上每个部门(单位)报送不少于1条。

(三)各部门(单位)征集的“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及相关涵义注释,汇总打包后,于4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cqcsjszthd@163.com。联系人:杨星月;联系电话:63896733。

附件:“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表


中共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 “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表.docx